12月30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上海法院服务保障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和《上海法院涉外商事纠纷诉讼、调解、仲裁多元化解决一站式工作机制的指引(试行)》。
记者了解到,《实施意见》有五大创新亮点,分别为推进国际商事审判体制机制的创新完善、强化我国法院对国际商事纠纷的司法管辖、强化涉新片区司法政策的开放性和包容度、深化国际商事诉讼机制改革、完善国际商事诉讼便民机制。
上海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萌介绍,上海法院将探索受理没有连接点的国际商事案件,“这一规定有利于强化我国法院对与新片区相关的离岸交易、跨境交易等国际商事交易的司法管辖权,依法维护中外企业在国际商事交易中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企业更好防范化解相关法律风险。”
此外,《实施意见》还明确了具体的实践路径,提出与符合条件的国际商事调解机构、仲裁机构加强沟通,共同构建“一站式”纠纷解决平台,完善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上海高院商事审判庭副庭长曹克睿说,该项机制的目标就是充分发挥诉讼、调解、仲裁等不同纠纷解决方式的优势,引导当事人选择适宜的途径解决涉外商事纠纷,根据不同类型纠纷的实际情况,在诉讼、调解、仲裁程序之间顺畅转换,并为当事人及时获得域外法查明、涉外翻译、涉外公证等法律服务提供指引,推动涉外商事纠纷的实质化解决。
上海高院数据显示,自临港新片区揭牌后以来,商事交易活跃度快速提升。涉新片区案件中,知识产权、金融、涉外商事纠纷等类型案件收案量上升幅度明显,分别同比上升133%、16.67%、11.76%,商事纠纷提交司法解决的需求日益凸显。陈萌表示,此次《实施意见》的发布,将为高标准高质量建设新片区、加快打造更具国际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特殊经济功能区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将推进国际商事审判专业化建设,提升中国司法在全球商贸规则体系中制度性话语权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