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税收支持和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迈出实质性一步。长三角三省一市税务局以及计划单列市宁波市税务局签订《关于共同推进税收支持和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合作协议》,审议通过《税收支持和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关于税收支持和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工作方案》。
《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印发后,国家税务总局紧跟出台了支持和服务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16项措施。此次会上提出,聚焦“融入一体化”,长三角地区将围绕促进区域间经济协同融合,推出便利企业跨省迁移业务办理、跨省涉税事项报验业务办理、跨省房产土地税源管理业务办理等措施,制定长三角区域通办清单。
聚焦“服务一体化”,长三角将围绕优化区域营商环境,推出实现智慧办税、统一纳税咨询、优化大企业纳税服务、扩大税收优惠备案改备查范围等措施,制定长三角区域“最多跑一次”清单,并以上海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举措为基础提升区域纳税服务水平。
聚焦“推进一体化”,长三角将围绕信息共享,推出动态信用积分、共认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共推风险预警提醒、联合开展税收经济分析等措施,并推进法治规范,统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标准,制定长三角区域“首违不罚”清单。
“国税总局16项措施的亮点和创新点很多,比如异地办税,将有效打破行政和地区壁垒,降低企业办税和经营成本。再比如,首违不罚,首创税收容错机制,对鼓励创新创业、激发市场活力具有前瞻性的意义。”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征管科技处处长陶清华表示。
摘要:长三角在税收支持和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上终于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