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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社会治理现代化,如何解决“秩序与活力”的平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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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李友梅 2019-10-14 06:20
摘要:社会治理作为国家治理的组成部分,无论是单一主体还是多元主体的关系格局,都会面对“秩序与活力”的平衡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招待会上的讲话中强调,“团结是铁,团结是钢,团结就是力量。团结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战胜前进道路上一切风险挑战、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的重要保证。”这一重要论述表明了在中国改革发展道路上凝聚多方力量、达成社会共识的重要意义,同时也指明了以协调社会利益结构和构建社会秩序为核心内容的中国社会治理现代化实践创新的制度逻辑。社会治理作为国家治理的组成部分,无论是单一主体还是多元主体的关系格局,都会面对“秩序与活力”的平衡问题,而其现代化历程是党和国家在不同时代背景下最大限度地和持续地团结和凝聚人心,在社会分化中实现新的社会整合,在新的征程中再建社会认同的改革创新过程。

中国社会治理现代化制度实践的起点

新中国成立伊始,党和国家根据政权建设以及经济基础和社会秩序建设的需要,迅速确立了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与全能型的国家治理体系,并在短期内建立起了与其相适应的一整套社会管理制度,包括单位制、人民公社制、户籍制等。这套管理制度在相对封闭的条件下和资源相对短缺的情况下,实现了对全社会资源的积极动员和均衡配置。更为重要的是,由于管理制度、分配原则与文化认同之间的高度匹配,有效地将社会生活纳入到了体制的框架和轨道中来,不仅将社会生活平和有序地组织起来,而且使社会生活形成了稳定预期和总体性社会认同。但这套制度安排被认为制约了社会自主性的生长,导致了社会活力不足等新问题,成为引发后继改革的重要内生因素。可以说,这也是中国社会治理现代化制度实践的起点。

1978年改革开放开启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进程,为社会生产力的解放与发展提供了新的制度支持,大量“单位人”快速涌入“社区”成为“社会人”,社会活力不断得到释放。社会领域的急剧变化实现了对原有社会管理制度的超越。由于应对经验不足,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我国在经济领域加快了全球化的步伐,GDP主义和市场逻辑也向社会领域逐步蔓延,尤其在国企工人下岗以及住房、医疗和教育等公共服务领域市场化改革等“负外部性”因素的影响下,这一时期中国社会“秩序与活力”的均衡问题变得更为复杂,经济系统与社会其他诸系统间的关系出现了不协调的问题,导致了社会生活领域的矛盾开始凸显。

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角度,强调了社会管理的重要性,首次提出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建设“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格局;建设更加健全的社会管理体系。由此,国家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推动社会治理理念、模式与机制的全面改革,借助于一系列更为精细的制度设计和机制设计向公众提供公共产品,在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基础保障水平的基础上,实现新型社会团结。同时,针对公众需求多元化、社会利益协调复杂性提升的现状,国家进一步强调“激发社会活力”,推动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到公共服务与社会治理之中。可以说,在这一时期国家治理体系转型的实践中,以保障民生为重点的社区社会治理模式得到了充分发展。但总体观之,由于社会参与能力较弱,多方共治体系构建仍面临内生难题,由此带来的后果是,政府主导的单一主体治理模式所消耗的社会成本越来越大,而公共精神与公共空间却始终较为羸弱。

从党的十八大开始,尤其是党的十九大以来,我国进入新时代社会全面发展的新征程,基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党和国家提出要加强社会治理体系的创新,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具体到基层社区,就是通过改进公共服务,推动发展质量,引导公众和不同社会群体进入社会公共领域;通过积极协商民主,探索和谐有序解决公共问题的新路子。这一系列的制度实践在不断提升中国社会“公共性”水平的基础上,推进着 “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的不断完善。社会治理的现代化成为新时代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课题,在提高社会治理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和专业化的水平等诸多方面得到体现。这一时期的改革不仅致力于提供更高水准的公共产品,而且力图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更高水平地推进基于社会积极心态的社会团结。着眼于中国改革的长远目标,当前社会治理模式的发展与创新对于培育新时代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土壤具有重要战略意义,为后续的制度实践提供了重要依据。

新中国社会治理现代化历程带来的启示

70年弹指一挥间,但对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来讲,这是沧桑巨变、换了人间的70年。回顾新中国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历史进程,我们能从中得到一些重要的规律性理论启示,即:

1. 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将加强党的建设贯穿于社会治理创新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团结和凝聚各方力量,推动中国社会公共性建设,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2. 始终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在尊重社会成员自主性的基础上,探索多方参与的社会整合新模式,实现活力与秩序良性相依的新型社会治理格局

3. 始终坚持依法治国,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调节现代社会多元利益结构,实现深度、有效的社会团结并化解社会矛盾

从当代中国社会科学理论话语建构的维度来看,上述启示不仅对于未来进一步深化社会治理体制改革具有重要政策意义,也指明了当前理论界亟待深化研究、理论话语深入发展的重要方向。

即将召开的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将研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若干重大问题。可以预见,这必将强有力地推动我国社会治理现代化迈出更坚实自信的步伐。

作者为中国社会学学会会长、教授。本文为作者在上海市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理论研讨会上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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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栏目邮箱:shhgcsxh@163.com

栏目主编:王珍 文字编辑:王珍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笪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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