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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店开业有人前来霸座,点了一串羊肉串就可以没事了吗?依旧被判寻衅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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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王闲乐 胡明冬 2019-09-23 20:28
摘要:到烧烤店后不动手,如被害人报警就点一串羊肉串,这样的“霸座”行为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新店开业本是件喜事,不料却来了一群不速之客,光占座,不点单,或者只点一串羊肉串。面对这样的“软暴力”,法院会怎么判?近日,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涉15名被告人的“软暴力”性质的寻衅滋事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所有被告人均被判处刑罚。

2019年2月,被告人冯某和张某麟在上海宝山城区合伙经营一家名为“某门”的烧烤店。同年3月,被害人徐某欲开一家烧烤店,被张某麟告知不能开在宝山城区。徐某遂在月浦镇某地租赁店铺,经装修后计划于4月26日开张试营业,亦取名“某门烧烤”。冯某、张某麟店内有位店员与徐某相熟,且在店内工作并不如意,便跳槽来到徐某新开张营业的某门烧烤。

被告人冯某和张某麟知晓上述情况后,经商议预谋,以被害人徐某经营同类烧烤店、怂恿原店内员工跳槽、影响其店生意等为由,在徐某新店开业当天下午5时许,组织被告人魏某骏、刘某杭等25人(其中12人另案处理),从上海市徐汇区、浦东区、虹口区、宝山区等地先后赶至月浦镇徐某经营的烧烤店内,采用霸占座位、聚众造势等软暴力手段,进行摆场、滋扰。

徐某在遭遇了“软暴力”后,立即报警。在民警接报处置期间,一众滋事者开始点餐,并以自己是正常消费等为由继续纠缠,扰乱该店正常经营秩序。证人证言显示,冯某和张某麟对这些滋事者说,到烧烤店后不要动手,就坐着,如被害人报警就点一串羊肉串,所有费用由冯某和张某麟出。

公安人员到场后,将上述涉嫌寻衅滋事罪的人员带离现场,其中本案15名被告人于次日被刑事拘留。2019年8月26日,公诉机关依法向上海宝山法院提起公诉。

宝山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中被告人冯某、张某麟为形成非法影响,雇佣、指使多人在公共场所进行滋扰、聚众造势,影响他人正常经营,情节恶劣;被告人魏某骏、刘某杭等13人受人指使后纠集他人或被纠集,在公共场所进行滋扰、聚众造势,影响他人正常经营,情节恶劣,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应予处罚。被告人冯某、张某麟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魏某骏、刘某杭等13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处罚。结合13人中有人系累犯以及其他量刑情节,上海宝山法院依法判处冯某、张某麟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其余13人犯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6至7个月。

栏目主编:简工博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笪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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