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在上海行政区域内遇有交警路面查验时,对于由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核发的驾驶证、行驶证,当事人可使用“随申办”APP 、“上海交警”APP等移动端的电子证照“亮证”功能处理交通违法和事故。
记者从上海公安交警部门获悉,9月1日起,在交通违法审理窗口处理交通违法时,当事人可出示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的电子证照处理违法。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处理需要扣留、暂扣、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交通违法的,当事人仍需提供实体驾驶证。
同时,在交通事故现场或交通事故处理窗口,当事人出示驾驶证、行驶证电子证照,经核查无误后,可处理交通事故。
按照规定,驾驶人未随车携带驾驶证、行驶证,分别要被处以记1分罚款100元的处罚。上海公安交警部门表示,9月1日以后,如果未携带实体证照,能出示电子证照的,将不予处罚。
市民可使用“随申办”APP 、“上海交警”APP,选择电子亮证功能,出示电子版驾驶证和行驶证
驾驶证、行驶证电子证照“亮证”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