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法治 > 说法 > 文章详情
上海交警夜查酒驾:若系国家工作人员将向纪检监察部门通报
分享至:
 (2)
 (13)
 收藏
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简工博 李辉 2016-05-01 03:15
摘要: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集中整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统一行动方案》统一部署,上海公安交警自4月30日起至5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酒后驾驶集中整治月行动。尽管随时有“全国交警严查酒驾,一律拘役”的谣言在手机上传播,但这次整治,是真的!

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集中整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统一行动方案》统一部署,上海公安交警自4月30日起至5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酒后驾驶集中整治月行动。昨夜今晨,上海交警在全市范围内设卡盘查,一批酒驾者和其他交通违法人员被查处。

 

直击:一车5人全部饮酒,有人不知醉酒入刑

 

昨天晚上8时41分,嘉定交警在海蓝路近江佳路处设卡检查酒驾。这里周边有众多餐饮场所,行人、非机动车众多,交通情况复杂,附近还有一些小区。在过去的检查中,有饮酒的驾驶员看见交警检查倒车试图离开的情况,现场交警还特意设置“前哨”观望,发现有人行车情况异常立即拦停。

 

晚上20时41分,一辆牌照号为沪A77Y97的车辆经过临检点,驾驶员摇下车窗,一股酒气从车内飘出。经现场仪器检测,驾驶员王姓男子的酒精含量已达35mg/100ml,超过了20mg/100ml的标准,已属酒后驾车。交警依法暂扣了王某的驾驶证。据王某称,他们刚刚在附近饭店吃晚饭,正准备前往附近娱乐场所唱歌,没想到遇上交警检查。因为车上5人全部饮过酒,无人可继续驾驶,一群人将车辆临时滞留,步行离开现场。记者在现场看到,甚至有人在检查点做起了“代驾”广告。

 

随后,又一辆车被交警拦下,“95后”驾驶员杨某承认自己过生日“喝了一杯啤酒”。经仪器多次检测,杨某的酒精含量一直在17mg/100ml上下,未超过20mg/100ml的法定标准。尽管如此,交警还是劝阻杨某不要继续驾驶。“我就住在后面这个小区,我回家找人来开。”说罢杨某回家找人将车开走。据现场交警介绍,曾有人酒后本来叫人代驾,可就在接近小区的“最后一公里”时换自己驾驶的情况:“无论距离远近,只要饮酒,就不应该开车。”

 

21时45分,在沪宜公路靠近翔江路卡点,交警拦下一辆车牌号为皖SM579M的本田雅阁,经初步测试,驾驶员酒精含量已达到107mg/100ml,超过醉酒标准。交警随即暂扣车辆,并将驾驶员带往附近南翔医院抽血检验,一旦血液酒精含量确定超过醉酒标准,该男子将被刑拘,同时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记者昨天晚上22时许在南翔派出所见到了这名醉酒驾车的男子。这名41岁的安徽籍男子神色平静:“过节嘛,几个朋友聚一下,原本没打算开车回去的。后来觉得自己没事就开车了,没想到就被拦下来了。”

 

这名驾驶员称告诉记者,昨天晚上他与朋友在南翔镇聚餐,当时想着“如果喝酒,就在附近找个地方暂住一晚”。然而待朋友离去后,他觉得自己神智比较清晰,于是驾车准备回宝翔路的家中:“反正没有多远”。

 

然而驶到沪宜公路时他发现前方车辆速度慢下来了:“不是交通事故就是警察临检”。然而这时他已无路可退:“我知道酒后驾车罚得严,但真不知道严到啥程度。”

 

就在这名涉嫌醉酒驾车的男子被带离不久,22时许,交警又在这一路口查获另一名酒后驾车的男子,这名开着车牌号为苏EIGT72的三菱越野车的男子王某酒精浓度达到42mg/100ml,交警暂扣其驾驶证,并暂时将车辆滞留。

 

普陀交警在万镇路、曹安路路口设卡盘查,为防止酒驾者逃逸,交警还在路口前端设置“前哨”观察情况

 

酒驾集中整治月:摩托车、载货汽车均为整治对象

 

记者从交警部门获悉,4月30日起至5月31日,全市范围内将组织开展酒后驾驶集中整治月行动

 

此次整治重点区域包括:辖区内餐饮、娱乐场所及周边道路,涉酒事故易发、多发点段,城郊结合部道路,县乡道路及农村喜庆民俗活动等场所周边道路,高架道路下匝道、下立交、跨线桥等区域

 

重点整治时段在14时至16时、20时至次日凌晨2时。据了解,这一时段主要是餐后交通出行高峰。

 

而重点对象则包括:私人小轿车、普通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农村面包车、低速载货汽车等。

 

据悉,4月30日、5月5日、5月12日、5月19日、5月26日为全市酒后驾驶整治统一行动日。全市公安交警将结合辖区实际,紧紧围绕重点整治区域、整治时段,采取错时执勤、分散设卡、交叉执法等方式查处酒驾违法行为。

 

不过要是以为错过这些时间交警会有所放松也是错误。交警部门将结合日常执勤执法及事故处理工作,及时发现并依法查处“酒驾”违法行为;结合公安道口安检查控工作,加大对涉嫌“酒驾”车辆的拦截、比对、查控力度;成立机动执法小分队,对“酒驾”违法开展常态化查处工作,切实提高检查密度、频度和效率。

 

在此次整治中,交警将进一步加强与检法机关的沟通协调,建立完善醉驾犯罪行为快侦查快诉快审机制,推动实现刑事拘留和实刑判罚,有效提高醉驾入刑的震慑力。加强与客货运企业的信息互通,对专业驾驶人酒驾醉驾的,通报所在单位和企业并建议调整工作岗位。同一运输企业连续发现两次酒驾、醉驾的,通报安全生产委员会,并建议对企业安全生产实行“一票否决”;办理酒驾醉驾案件时,及时查证核实当事人政治面貌,查实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及时向所在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通报,并建议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查酒驾:谣言?真查?细节见真章

 

“‘全国集中查酒驾’的消息,我几个月前就收到了,还有人说是谣言。这次怎么变成真的了?到底什么时候真查,什么时候是谣言?”在昨夜今晨的检查中,一些司机也向交警部门发出疑问。

 

记者发现,这样的信息内容几乎每个月都会在微信上“火”一阵,广为传播,全国各地内容分大同小异:“全国交警集中查处酒驾,一经查获,一律拘役六个月,五年内不得考证”。

 

不过记者从业内人士处获悉,类似这样的信息绝大多数是谣言,漏洞百出:“没有具体时间,内容一般模糊提到‘明天开始’、‘下周开始’,类似没有具体时间的通知不会是官方发布;此外文中会提及‘全国’、‘省厅’、‘市局’多个执法单位,其实是各版本抄袭留下的痕迹。”

 

这些谣言中最大的漏洞在于对法律的错误解读。按照目前的交通法规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无论执法如何严格,首先必须是依法。”据介绍,谣言中“一律拘役六个月,五年内不得考证”与法律不符,也和现实不符。

 

交警部门表示,尽管这些信息是谣言,但遵守法律是公民的义务,公安部门也一直没有放松对酒驾的查处工作:“驾驶员应该有守法意识,只要饮酒,就不能开车。”

 

交警查酒驾时并未放松对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一辆车牌号为苏E150PJ的车因遮挡牌照驾驶员被计满12分,对于车牌前后被胶带贴住的情况女司机声称将车借给朋友没看到遮挡,不是自己的责任,将申诉。

 

图片来源:上海市交警总队提供       题图来源:杨浦公安提供

上一篇: 没有了
下一篇: 没有了
  相关文章
评论(13)
我也说两句
×
发表
最新评论
快来抢沙发吧~ 加载更多… 已显示全部内容
上海辟谣平台
上海2021年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
上海市政府服务企业官方平台
上海对口援疆20年
举报中心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关注我们
客户端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