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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施暴”男照片曝光!被抓之后会面临怎样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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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宗赫 2019-06-26 10:58
摘要:目前网上流传的这组照片是“女子半夜遭殴打”案件犯罪嫌疑人王某本人。

@环球时报官方微博发布消息,记者从相关内部渠道得知,目前网上流传的这组照片是“女子半夜遭殴打”案件犯罪嫌疑人王某本人。


大连市公安局官方微博6月25日深夜通报,当晚22时许,警方在甘井子区南关岭一居民小区将“女子半夜遭殴打”案件犯罪嫌疑人王某(男,31岁,大连人)抓获。


经初查,王某因与其女友感情纠纷情绪波动,酒后于22日凌晨路遇被害人吴某,对其使用暴力并强制猥亵。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警方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上述信息显示,该案为刑事案件。


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关于寻衅滋事罪的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此外,就该案,福建求达律师事务所陈昆伟分析认为,受害者的伤情是脸部软组织挫伤,一般来说此伤大多数是轻微伤。但若伤情严重,达到轻伤甚至重伤的,应按照故意伤害罪追究对方刑事责任。案件侦查阶段中,伤情还需公安局的法医进行鉴定才可定论。


依据《刑法》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综合自环球时报、澎湃新闻、央视网


栏目主编:陶峰 文字编辑:李林蔚 题图来源:笪曦 制图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笪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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