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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文都传“爆炸”谣言,除了道歉,还该追问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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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曹飞 2019-05-27 20:01
摘要:这样一份信源存疑的公文,却通过了当地政府部门的审核,这一低级错误的背后,所折射出的深层次问题显然并不低级。

今天,一篇题为《一则登上政府官网的爆炸谣言》的报道引发广泛关注。据报道,近日,湖南醴陵市应急管理局发布辟谣声明称,“2019年5月18日,醴陵市一烟花爆竹厂结鞭车间发生燃爆事故,已造成三人死亡两人重度烧伤”是谣言。值得一提的是,参与这次谣言传播的,除了江西的花炮协会微信群外,还有江西萍乡市应急管理局——该局以正式文件(萍应急字〔2019〕75号)的方式,在官网上发布了这一谣言。

被萍乡应急管理局造谣后,醴陵市应急管理局的回应也相当“刚”——除了表示要求严肃追究相关造谣者的法律责任,还表态将对萍乡市应急管理局“保留采取法律途径的权利”。对此,萍乡应急管理局昨天也发声称“没有恶意中伤醴陵的意思”,并表示该局分管副局长已开车前往醴陵当面道歉。另外,该局相关负责人昨夜又进一步回应,正式文件发布不实信息系工作人员的工作失误所致,该局已两次道歉。

分属湘赣两省但相互毗邻的醴陵与萍乡,都是有名的“花炮之”。随着每年6至9月安全生产事故高发期的临近,下发公文提示烟花爆竹企业注意安全生产,也是应急管理部门的常规之举。不过,应急管理部门发布的正式文件,采用的是却是网络谣言,而非经过确证的权威信源,这不仅有违公文、应急预警发布的权威性与严肃性,更会产生严重后果。毕竟,在公众对于不同信源的信任层级排序中,来自政府部门的消息一直以权威性和真实性最高而居于前列。相对应的,同样是传谣,谣言经政府部门之手传播后的破坏力也更强。而在应急预警管理方面,更容不得“狼来了”的空喊。否则,一旦让公众形成公文为谣言背书的印象,消减的除了公文的公信力,更有应急预警管理的严肃性。

对于公文造谣行为,萍乡当地仅用一句“已两次道歉”之类的解释,还不足以完全打消公众的疑虑,而仅仅将责任归咎于工作人员的工作失误,也不是问题的解决之道。按理说,公文在下发之前,需要经过起草、审批、签发等多个环节和流程。然而,一则援引“有关网络披露”的,发生在外省市的有人员伤亡虚假爆炸消息,当地的公文审核程序却居然没有一个人发现。这样一份信源存疑的公文,却通过了当地政府部门的审核,这一低级错误的背后,所折射出的深层次问题显然并不低级。

根据公开资料,政府部门官方网站、公文、微博、微信发布未经证实的消息和谣言,已非个案。背后暴露出的一些地方、部门出台公文程序的不严谨、不规范也几乎成了普遍现象。在此,除了个案的解决,更要反思其更深层次的动机问题——个别事件或许是偶发的,但一而再再而三地重演,就必须追问背后的必然因素。

显然,作为政府权威性、公信力的代表,公文造谣、传谣的背后,除了对工作人员对网络信源不加甄别的使用以外,更暴露出当地公文出台的漏洞。对此,萍乡当地除了致歉,还应该好好查一查自身公文发布程序、应急预警信息发布程序等存在的漏洞与偏差。在接下来的公文以及应急预警信息发布过程中,要多问一问消息来源,多查一查事实真相。

从目前来看,萍乡当地仅仅只是删除公文,而对于媒体的进一步追问,却一律以“挂断电话”来简单粗暴的回应。这一态度与外界的期待明显存在相当大的落差。值得指出的是,对于萍乡得公文传谣行为,醴陵市应急管理局还提出将对以正式文件发布致人死亡事故不实信息的萍乡市应急管理局,“保留采取法律途径的权利。”希望这一颇有些“正面刚”的回应,能够落实为具体的行动。这并非吃瓜群众出于想要看“神仙打架”的凑热闹之举,而是希冀以此倒逼萍乡相关部门对于相应漏洞的弥补。

毕竟,摆“乌龙”丢丑还是小事,一旦政府公信力受损,应急预警发布机制失信于民,让群众产生“狼来了”的惯性思维,那才叫摊上了大事。

栏目主编:朱珉迕 文字编辑:朱珉迕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苏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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