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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解入托难,上海新增托育服务机构176家,还有100余家托育机构正申请设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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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张骏 2019-05-23 19:08
摘要:“托儿机构的长期缺位,会造成巨大且难以弥补的损失。”

今天,市政协重点协商办理“深入推动3岁以下幼儿托育服务健康有序发展”提案专题,部分委员实地考察虹口区同心托育园,并与市教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提案承办单位座谈交流。


入托难,已成为上海各区面临的共性问题。今年两会期间,委员们提出了不少关于完善托育服务的建议。此次提案专题共有7件提案,内容涉及尽快制定科学托育服务发展规划、完善本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工作相关政策、进一步推进托育机构发展、健全公办幼儿教师待遇保障机制、构建“互联网+托育”服务管理体系等。


据市妇联2018年初的调查,88%的上海户籍家庭需要托育服务,上海有超过10万的2岁儿童需要托育服务,而上海市集办系统与民办系统合计招收幼儿数仅为1.4万名。在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大量事业单位办的福利性托儿所被裁减。随着二孩出生带来的学前教育资源紧张,很多地方公立幼儿园也陆续取消原本针对两三岁儿童的“托班”,公办托育服务进一步萎缩。


“托儿机构的长期缺位,会造成巨大且难以弥补的损失。”胡敏委员在提案中表示,如果为了养育下一代,普通家庭只剩下“全职太太”这一条路,未来女性势必会在职场上受到严重的歧视。而面对这样的顾虑,多数职业女性为了工作和生计可能不会选择二胎,甚者不愿生小孩,这会导致已经超低的中国生育率雪上加霜。


全市共有托育机构517家,提供托额204万余个


这个问题已引起相关部门重视。市教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一年来,本市托育工作坚持“政府引导、家庭为主、多方参与”的总体思路,相关部门多措并举、有效协同,取得积极成效。截至目前,全市共有提供托育服务机构517家,提供托额共2.4万余个,以普惠性为主导。其中,幼儿园和托儿所等411家,社会力量办托育机构106家;全市新增提供托育服务的机构176家,新增托额6400余个。目前还有100余家托育机构正在申请设立中。


2018年,市教委牵头,会同市民政、市市场监管等近20个部门,出台了《关于促进和加强本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上海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上海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简称“1+2”文件)。“1+2”文件颁布后,本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服务工作从准备、试点到全市铺开,分阶段予以推进。


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坚持普惠导向的基础上,本市加大政策力度,支持社会力量开办新的托育机构,鼓励企业、集体等开办托儿所;积极推动公办幼儿园托幼一体化建设,支持民办幼儿园开设普惠性托班;将普惠性托育点的建设纳入市政府实事项目。


托育服务如何做到公益普惠


委员们认为,上海各部门为缓解入托难做了很多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并且,上海还通过扩大场地、灵活使用场地等方式来扩大托育服务。但还远远不能满足家长的托育服务需求。“我注意到,2019年本市新增加50个普惠托幼点,这个作为实事工程,做得固然是好的,也很辛苦。”马驰委员说,他在调研中也了解到非营利机构相对较少。他在一个区教育局幼托中心调研,得知拿到告知书的9家单位中,只有2家是非营利性的,其余7家是营利性的。


市教育评估院曾做过测算,按照《上海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机构设置标准》,每个幼儿的托育成本每人每月至少4731元。而目前政府对于公益性托育机构的指导价为每人每月最多3000元,因此企业不愿意办公益性托育园,只愿意做营利性的。胡敏委员认为,政府在托育服务中扮演着“运动员”和“裁判员”的双重角色。


“相对于3岁以上儿童,0-3岁儿童托育服务所需人力投入更高,物质环境需求也更高。在现行条件下,只有加大政府的财政投入,才能缓解供需矛盾,从而实现托育服务的公益性、普惠性。”胡敏说。


“家门口”托育点能否降门槛


过去一年,本市相关部门着重从确保安全、强化保障、加大供给、建立机制、加强队伍等五方面推动托育服务有序发展,满足更多市民的需求。相关部门负责人说,首先是要确保安全,包括建筑安全、食品安全、人身安全等。


建筑安全方面,在利用既有存量建筑实施装修提供托育服务的,按消防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执行,在符合综合条件的前提下可以设置在1-3层;新建、扩建的,按国家建筑标准要求必须设置在1楼。


食品安全方面,托育机构必须坚守底线,在保证食品安全的前提下,经食药监部门认定,可采取多种形式的供餐服务,严格遵守安全标准,规定单位内部食堂和周边食堂至托育机构的送餐时间应当控制在15分钟以内,且须由食药监部门根据0-3岁婴幼儿供餐要求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供餐。


人身安全方面,要求托育机构全视角安装视频安防监控设备和紧急报警系统,出入口监控设备与公安部门连接。


也有委员提出,托育点“门槛”是否过高?按照本市文件规定,能够从事幼儿托育的机构有三大类:第一类是营利性的托育机构,第二类是非营利性的托育机构,第三类是在单位、社区或者楼宇等设立的“家门口”托育点。


程金华委员说,真正符合绝大多数家庭需求的单位、社区或楼宇举办的“家门口”托育点,文件所设定的门槛要求太高,极大限制了它们的发展。以选址为例,文件要求托育机构建筑面积不低于360㎡(只招收本单位、本社区适龄幼儿且人数不超过25人的,建筑面积不低于200㎡),幼儿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8㎡。“这对于绝大多数的中小单位、老旧小区和普通商业楼宇而言,基本上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同时,因为托育工作有很大的潜在责任,“吃力不讨好”,绝大多数的单位、社区和楼宇不会着力建设“家门口”托育点。

 

他建议,针对“家门口”托育点,应单独设立更低的进入门槛,把要求聚焦在受托婴幼儿的安全问题上,并放低教育在内的其他方面的门槛要求。对于社区主办的“家门口”托育点,尽可能挖掘社区的力量,尤其是返聘在本社区居住的退休幼教教师和保育员等相关专业人士,结合“邻里汇”等建设,为社区的托育物色“价廉物美”的专业人士。


市政协副主席徐逸波参加。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项建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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