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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查“高考移民”,岂能止步于取消学生的资格与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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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曹飞 2019-05-09 19:03
摘要:揪出“高考移民”,不能全仰赖于学生家长如同私家侦探般的“抱团自救”,而需要找出事件暴露出的制度设计漏洞。

 

距离2019年高考还有不到一个月时间,老生常谈的高考移民问题又掀波澜。在广东,持续发酵的深圳“高考移民”事件得到实锤。深圳相关部门证实富源学校进入“二模”的前100名学生中,确有10余名学生从河北衡水一中转入。无独有偶,贵州招生考试院近日通报了一起“高考移民”处理结果,去年考上清华、复旦等高校并就读的3名考生,因提供虚假材料违规获取贵州高考资格,被取消学籍。

 

由于教育资源分配不均,以及省际间存在分数线差与录取率差等原因,“高考移民”一直都是中国高招领域的顽疾。每年高考前夕,关于清退“高考移民”的消息也频频爆出。各省市还相继出台政策规定,加强了清理力度,使得过去大规模的“高考移民”现象得到遏止。但近些年揭露的案例却显示,小规模的“高考移民”依然存在;在各地异地高考报名政策陆续放开的政策背景下,这些个体或孤立的“高考移民”,还越来越呈现出“隐蔽化”“合规化”的特征。

 

以此次深圳“高考移民”事件为例,其被曝光完全出于偶然——一所中考录取分数并不高的民办学校,在深圳高三“二模”考试中突然“碾压”全市所有公立高中,理科全市前10名中占了6名,引发当地学生家长的怀疑。随后,这些家长收集了不少“线索”,如同一个高三学生姓名在衡水中学与深圳富源学校官网上都曾出现;还有家长找到一些学生频繁往返于河北与深圳的乘机记录。

 

但吊诡的是,面对学生家长的质疑,深圳市教育局官方微博刚开始却发布说明称,富源学校学生均提供了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以及深圳市学籍管理部门对其户籍、学籍的审核证明,手续齐全、资料完整,“符合广东省高考报名资格”——根据《关于做好广东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文件,非广东户籍的考生(家长)必须具备“两个合法”“三个三年”的条件,即具备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以及学籍、社保、居住证各满三年。

 

这些“高考移民”毫无瑕疵的手续与程序,甚至“躲过了”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的核查,背后问题显然值得警惕。毕竟,揪出“高考移民”,不能全仰赖于学生家长如同私家侦探般的“抱团自救”,而需要找出事件暴露出的制度设计漏洞。

 

根据目前获得的公开资料显示,此次事件背后所指向的是涉事高中的合作办学模式。具体而言,涉事高中为了提升高考升学率,从河北“购买”优质生源,承诺在深圳办理户籍与学籍,再以与衡水中学合作办学的名义,送学生到外地读书。等到在高考时,通过出具虚假就读证明等,再让学生回广东参加高考。这种形式,表面上看起来并未违反广东省当前的高考政策规定,但人籍分离的实质,仍属于典型的“高考移民”。

 

在当前多个城市相继松绑人才引进、落户政策,实施异地高考报名的背景下,这一“高考移民”的新变种值得警惕。接下来,教育主管部门在审核高考报名资格时,不能仅仅满足于表面上的资质“合规”,还需进一步排查学校是否存在为学生空挂学籍、伪造学籍、出具虚假就读证明,以及进行虚假跨省合作办学等行为。而如何明确区分考生是异地高考而非“高考移民”,如何避免“移民”借着异地高考的政策“东风”套取学籍,同样也考验着教育主管部门的智慧。

 

另外,除了加强报名资格的审核力度以外,还需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应的惩戒机制。从目前来看,对于“高考移民”的惩戒与清理,多集中于清退涉事学生的高考报名资格或者大学学籍。这显然还远远不够。除了清退,相关部门还应该进一步摸清并追查“高考移民”背后的灰色利益链条,包括为了打造升学品牌而造假的学校,和为了升学政绩纵容甚至协助运作“高考移民”的地方教育主管部门。类似于吊销办学执照等的“顶格处理”措施,也应纳入考虑,以守住教育公平的底线。

栏目主编:朱珉迕 文字编辑:朱珉迕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朱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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