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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新作为新篇章】嘉定菊园探索垃圾分类新举措:房产中介和物业公司把垃圾管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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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茅冠隽 2019-03-23 18:30
摘要:让房地经纪企业和物业企业参与到垃圾分类工作中来,是在政府部门和市民群众之间架设了一道沟通的“桥梁”。

“我就租一套房子,除了要签租赁合同之外,怎么还要签什么补充条款和承诺书?”

 

“您好,这是为了响应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的推进,不只是您,其他租户也要签的。有了大家的这个承诺,垃圾分类工作落实更到位,小区环境、城区环境更美丽,对您也是好事呀!”

 

上面这番对话,发生在张欣女士和君都房地产经纪事务所顾宏春经理之间。通过君都房地产经纪事务所,张欣在嘉定菊园新区合景叠翠峰小区租住了一套房子,在签署租赁合同时,张欣发现合同上新增了关于垃圾分类的补充条款和承诺书,有些不理解。听了顾宏春一番详细解释后,张欣连连点头:“好事儿,我支持!”

 

让房地经纪企业参与垃圾分类工作,是嘉定菊园新区探索的新举措。推动垃圾分类,除了各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市民群众要出力,其他社会力量如何参与?菊园新区把房地经纪企业和物业公司也“拉”了进来。

 

3月23日,嘉定宝菊新家园小区内举行了“房地经纪企业联盟”成立仪式,联盟成员是菊园新区辖区内的13家房地经纪企业,将对租户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教育与引导监督。另外,菊园新区的“物业联盟”也将和相关居委、业委会合力制定垃圾分类的“一小区一方案”,因地制宜破解难题。

 

宝菊新家园小区是菊园新区第一批推进垃圾定时定点投放的19个小区之一。在垃圾分类定时定点工作推进中,19个小区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也遇到了瓶颈。菊园有不少动迁房小区,如宝菊新家园一样的动迁房中,约三分之一的房屋被动迁户出租。对于“租客”和“二手房新买家”这两个群体,要宣传垃圾分类理念并不容易。一方面,租住人员流动性大,对于租住人员投放行为的管理缺乏有力抓手;另一方面,二手房交易后,新买家尚未将有关信息告知居委和物业,信息缺失给入户宣传增加了难度。

 

怎么办?要管好“租客”和“二手房新买家”,房地经纪企业义不容辞。经过前期调研走访,“房地经纪企业联盟”应运而生,由13家房地经纪企业房管家组成的青年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将定期开展入户宣传和分类指导活动,让租客和买家真正搞懂垃圾分类的必要性。

 

“房地经纪企业联盟”将修改完善线下租赁合同,增加补充条款:“房屋租赁期间,房屋承租人应根据《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规定,积极参与绿色生活行动,减少生活垃圾产生,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义务并遵守小区《管理规约》等相关规定,定时定点投放生活垃圾。该房屋所在居委会若多次向房屋出租人反映房屋承租人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义务并附相关依据的,房屋出租人应责令房屋承租人整改,未整改的可酌情扣减房屋押金”,让房屋出租托管与垃圾分类工作无缝衔接。同时,“联盟”与租客、二手房新买家签订“承诺书”,增强租客、二手房新买家的分类意识和责任感,进一步促进市民群众养成垃圾分类的习惯。

 

此外,菊园新区已于2018年底成立“平城路党建分中心物业联盟”,近期又相继成立胜竹路党建分中心等三个“物业联盟”,鼓励物业企业之间从技术、理念、文化活动等层面实现资源共享。近来,为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物业联盟”梳理出9大行动任务清单,包括规范垃圾分类操作流程、确保垃圾桶和垃圾房硬件完好标识无损、配备干湿垃圾分类驳运车辆或有分类驳运方式等,联盟中的物业企业还会把关于垃圾分类的条款写入物业服务合同。

 

目前,对于即将交付的大成名庭三期小区,“物业联盟”已提前介入,与开发商沟通协调,让开发商提前造好垃圾房,确保业主入住后的环境规范有序。“让房地经纪企业和物业企业参与到垃圾分类工作中来,是在政府部门和市民群众之间架设了一道沟通的‘桥梁’,能让更多人从思想上明确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增强主动进行垃圾分类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菊园新区相关负责人表示。

栏目主编:唐烨
图片来源:菊园新区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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