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上海代表团分组对“两高”报告进行分组审议时,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原证监会副主席刘新华,复旦大学校长许宁生,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徐如俊不约而同建议,要通过多种手段,切实提高打击网络犯罪水平。
刘新华在发言时表示,要加大对依托网络实施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一方面要加强网络立法。随着互联网快速发展,新技术层出不穷,必须解决网络立法的短板,完善打击网络犯罪的程序和安排。另一方面要加大惩处力度,要实现“魔高一尺、道高一丈”,不仅是技术上的安排,更是理念、路径、方式上的博弈,要用最新的技术手段对应犯罪分子,构建网络技术执法的常态机制。
许宁生对此进行了附议,他说,现在大家都认可网络就是个空间,这个空间比人的现实生活空间大得多,而且非常活跃,网上网下的互动不可分割。“最高院应该成立专门的机构和组织形式加以应对,如果散落在各地法庭上,恐怕应对不了这么多问题。”
许宁生举例说,现在一些运用网络进行犯罪,比如通信诈骗、或者在网上损害公民的声誉名誉,像英烈家属等,有大量受害人,都难以判决,使得通过网络损害别人声誉的行为成为无法制约的现象。这种状况还有很多种,比如金融领域,利用网络犯罪的现象也越来越严重和复杂。“我提议司法部门要专门研究这个问题,有专门组织和机构去具体落实。”
徐如俊表示,科技进步速度越来越快,容量越来越大,要把打击网络暴力作为工作重点。要加强网络立法,对网上诋毁革命英烈、进行人身攻击、收集个人信息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格管理,依法进行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