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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官员为何吐槽?“以文件落实文件”,这事没那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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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高平 2019-02-25 08:06
摘要:如何避免照抄照转式的“以文件落实文件”,提高政府决策科学性有效性和质量水平?李克强总理近日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的讲话,颇具指导意义。

 

近日,央行研究局局长在一次论坛上就当前部分政策文件制定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直陈观点,引发各方关注。其提到的一个现象——“以文件落实文件”,更是道出了不少机关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困惑与“槽点”。

 

事实上,“以文件落实文件”不是一个新问题。对此,我们需要辩证看待。一般而言,上级政府或条线部门出台政策文件,需辐射整个行政区域或行业。由于地域不同,出现的情况也各不相同,解决问题的基础和条件自然也千差万别。因此,上级政府或条线部门的政策文件往往很难“大一统”。各地区、各部门需要根据上一级政策文件的定调定性,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拿出具体举措和方案,制定出台实施意见或操作细则,从而达到推进工作落地、问题解决的最终目的。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是“以文件落实文件”具有积极意义的一面。

 

但另一种“以文件落实文件”,则是需要我们在工作中极力克服的。正如央行研究局局长所言,部分上一级政策文件“追求大而全、面面俱到,但具体怎么改,往往语焉不详”;一些下一级政策文件“依葫芦画瓢”改头换面了事,或是依旧“见大不见小”缺乏可操作性。这样的“以文件落实文件”真正成了从“纸上”来到“纸上”去,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要求变成了“一级压一级,层层发文件”,既是工作不尽责、不负责的表现,也是脱离群众、脱离实际的表现。

 

如何避免照抄照转式的“以文件落实文件”,提高政府决策科学性有效性和质量水平?李克强总理近日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的讲话,颇具指导意义:“各地区、各部门制定实施与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要把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贯穿全程。在制定前,要主动及时了解企业所急所需所盼。在制定过程中,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要通过各种方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或听取有代表性企业的意见。实施过程中,要根据实际设置缓冲期。要加强对法规政策实施的后评估工作,该调整的适时调整……”

 

这些针对涉企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所提的要求,对于其他领域政策文件的制定同样适用。制定前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梳理问题症结所在,研究出台对策办法,可以有效避免政策文件笼统空泛、缺乏可操作性,体现的是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制定过程中公开征求意见,汇集各方智慧,对政策文件进行充实完善,体现的是问计于民、问策于民。实施过程中设置缓冲期,加强后评估并作及时调整,有助于政策文件落地执行更平稳、更到位,体现的是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可以说,这些做法不仅涉及操作层面,更涉及认识层面,无论是哪一级政策文件的制定都应该遵循。

 

还有一种“以文件落实文件”更需力戒——上一级政策文件已经很具体、很有操作性了,但某些领导干部仍要求职能部门写出个“子丑寅卯”的实施方案,以显示工作已经“落实”。这无疑是更为严重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众所周知,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题中之义。国办早已发文明确“严禁照抄照搬照转上级文件、以文件‘落实’文件”,这份“关于文件的文件”的精神,当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千万不能仅仅停留于某些地方和部门的文件纸面上!

栏目主编:朱珉迕 文字编辑:朱珉迕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雍凯 编辑邮箱:shzhengqin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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