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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取消进京落户、子女入学等21项证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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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央视新闻客户端/郑晓明 2019-02-13 16:51
摘要:包括夫妻双方或一方为本市户籍的,申请再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时,需提交的夫妻双方存档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外省市一方户籍地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现居住地居(村)委会、部队师级以上政治机关开具的婚育情况证明,证明取消后,由申请人个人承诺+部门内部信息核实。

2月13日消息,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月13日对外发布,在此前分三批清理取消了204项市级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索要涉及企业群众办事创业各类证明的基础上,近日公布第四批取消事项名单,再次取消了进京落户等21项证明。


北京市第四批取消的21项证明方案,涉及企业设立、进京落户、生活补助、生育服务、医疗保障、子女入学、就业奖励7个方面21个事项。取消后调整为通过告知承诺方式办理的有3项,包括夫妻双方或一方为本市户籍的,申请再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时,需提交的夫妻双方存档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外省市一方户籍地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现居住地居(村)委会、部队师级以上政治机关开具的婚育情况证明,证明取消后,由申请人个人承诺+部门内部信息核实。


据了解,第四批证明取消后,北京市市级部门和事业单位已累计取消证明253项,精简比例达81%。

栏目主编:张武 文字编辑:李嘉珺 题图来源:邵竞 制图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邵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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