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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上海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启动后,政策有啥新变化?流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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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褚觉美 2019-01-28 18:00
摘要:依据《关于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试点政府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对经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协调小组确认并纳入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试点范围的项目可以享有一定财政补贴。

市民朱女士:

 

最近看到了不少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的新闻,我就想到了我的母亲。我母亲独居在多层老房子里,住在3楼,上下楼很不方便;还有一些住得更高楼层的老人,出行肯定也有困难。所以想咨询:小区内加装电梯要经过哪些流程?谁来做居民意见征集工作?大家意见不一致怎么办?涉及到的费用问题怎么解决?

 


记者调查

 

上海没有电梯的多层住宅规模较大,数量较多。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需求,市民对增设电梯的呼声越来越强烈。本市于2011年出台了《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启动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试点工作。近年来,上海不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2013至2015年期间,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加装电梯的政策。2016年底出台了《关于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建设管理相关建设审批的通知》,将原来的46个审批事项,缩减至15个,对审批时限及报送资料同步进行简化。2018年1月,又编制出台了《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建设指南》,方便居民申请和操作。同时,通过居委会等基层自治组织,主动了解居民加装电梯的意愿;并鼓励第三方组织积极参与,引导支持第三方社会组织搭建协商平台,共同做好加装电梯的意愿征询、业主协商、矛盾化解等工作。

 

● 加装电梯流程

 

至于小区内加装电梯的流程,依据《关于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建设管理相关建设审批的通知》(沪建房修联〔2016〕833号),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试点项目的建设管理审批程序如下:

 

一、计划立项

 

既有多层住宅业主或者居民有增设电梯意愿的,由申请人(有意愿进行电梯增设的住宅所属小区业主委员会;未成立业委会的由所在地居委会;直管公房和系统公房由房屋所有权人或者委托管理人)向所在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区房管局”)申请实施计划。具体材料包括:

 

1、加装电梯申请及初步方案。包括:房屋基本情况、初步设计方案、资金概算及筹措方案;2、物业管理区域内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证明材料;3、加装幢90%以上业主同意(其他业主无明确反对意见)的相关协议,包括改造资金分摊、后期运行及维护保养费用方案及其它需要约定的重要内容等。

 

(不过,这里特别指出一下:为了让更多老年人从中受益,去年9月,上海市政府新闻办、市住建委、市房管局联合召开的媒体通气会上透露:考虑适当调整放宽启动门槛,把加装电梯幢的居民意愿征询通过比例由90%放宽到三分之二,但保留无居民明确反对意见条款,对有明确反对的居民意见在社区协商平台中协商解决。)

 

区房管局在收到申请报告和相关材料,经审核后3个工作日内在小区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3个工作日内,对符合要求的,区房管局下发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试点实施计划给申请人。

 

项目开工后,区房管局上报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列入旧住房综合改造年度市财政补贴项目计划。

 

二、规划审批

 

申请人在取得区房管局项目实施计划批文后,可向所在区规划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区规土局”)送审设计方案。具体材料包括:

 

1、加装电梯的建筑设计方案;2、方案公示图纸;3、区房管局下达的实施计划。

 

经审核设计方案符合相关法规、规定的,区规土局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进行方案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方案公示后无明确反对意见的,申请人可向所在区规土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经审核施工图与公示方案一致的,区规土局在5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房屋安全性论证

 

申请人应在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后,向上海市修缮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提请房屋安全性论证。具体材料包括:

 

1、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房屋安全性论证申请表;2、区房管局下达的实施计划;3、设计方案、施工图、计算书、房屋质量检测报告和原始图纸等(若确无法提供的,设计单位应作现场查勘,并提交相关设计依据)。

 


上海市修缮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收到材料,并确认符合论证要求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论证会,并于论证会召开3个工作日内出具专家论证意见。

 

四、施工许可
申请人或委托的建设单位携带相关材料到项目所在区建设交通委员会申领施工许可证。

 

● 费用谁来出

 

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费用谁来出?依据《关于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试点政府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对经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协调小组确认并纳入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试点范围的项目可以享有一定财政补贴。政府补贴资金先由区财政拨付。区财政局完成资金拨付手续后,应向市财政局申请拨付市级补贴资金,并将有关资料一并报送;市财政局对有关材料审核后,将市级补贴资金拨付区财政。补贴标准:政府按照加装电梯施工金额的40%予以补贴,最高不超过24万元/台;市与区县分担比例各为50%。电梯施工金额是指加装电梯主体工程费用及相关的其他费用支出。其余款项,由全体受益人分担。

 

● 下一步本市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搭建协商平台,推动居民意愿形成共识。加强社会宣传和舆论引导,形成社会协商共治支持和推进加装电梯的社会氛围。

 

二是推进一门受理,进一步简化优化审批流程。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社会项目审批时限等具体要求,继续优化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审批流程、简化报送材料、固化审批时限;落实加装电梯“一门式受理”、“一网通办”和“只跑一次”等事项,方便居民群众办事。

 

三是总结试点经验,进一步完善政策制度。梳理各部门现行的加装电梯政策,制定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实施办法,适时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发布。推进供电、供水、排水(排污)、通信等部门在手续办理和收费标准等方面支持加装电梯项目。

 

四是坚持多措并举,加快推动加装工作。各区结合旧住房综合改造、美丽家园建设项目,在居民达成意愿共识、完成资金筹措及相关协议签订的基础上,委托旧住房综合改造实施单位,一并实施既有多层住宅的加装电梯工程。同时,发挥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的技术服务作用,培育加装电梯代建单位参与项目实施。

 

五是落实维修养护管理,确保长效运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在加装电梯前期配合业主和相关部门做好加装电梯的资料提供、方案制定等。明确电梯交付使用后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按规定和委托合同落实电梯维护保养和使用安全管理责任。

 

(有关此话题的详细讨论,可收听上海电台FM93.4,上午9时到10时、下午1时到3时播出的《市民政务通—直通990》节目。 编辑邮箱:jfwenda@sina.com)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雍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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