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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啦!上海的工薪阶层,明年这样交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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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张煜 2018-12-23 18:57
摘要:从明年1月1日起,纳税人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将与以往有何不同?6项专项附加扣除该如何享受?综合征税后哪些人群最为受益?为此,解放日报·上观新闻邀请了诸位财税领域专家为大家一一解答。

12月22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明确了新个税法所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实施办法。

 

由于专项附加扣除在我国属于首次推行,从明年1月1日起,纳税人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将与以往有何不同?6项专项附加扣除该如何享受?综合征税后哪些人群最为受益?为此,解放日报·上观新闻邀请了财税领域专家为大家一一解答。

 


专项附加扣除的最大亮点是什么?

 

今年10月20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安永税务服务合伙人卜新华表示,相比与征求意见稿,正式的《暂行办法》已做出多处改进,并在住房租金和大病医疗这两项专项扣除中呈现出较大亮点。

 

相比于征求意见稿,《暂行办法》中的住房租金扣除限额有所提高。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从每月1200元提高到15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从每月1000元提高到每月1100元;市辖区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仍为每月800元。“这应该是考虑了大、中城市住房租金比较贵的现实,有利于纳税人。”卜新华说。

 

在《暂行办法》中,大病医疗支出扣除限额也从原来的每年6万元提高到8万元,而且原来只能由本人扣除,现在改为本人或配偶都可以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父母一方扣除。卜新华认为,这是雪中送炭式的人性化调整,值得点赞。

 


上有老,下有小的“夹心层”最为受益

 

新个税法实施后,起征点提高了,再加上6项专项附加扣除,在中国工作的哪些人群将从中最为受益?“通过演算和分析,那些中低收入,且上有老,下有小的‘夹心层’人群将最为受益。”卜新华举例表示:假设小王是一名工作在上海的中等收入白领,每月工资32000,没有其他收入,有一个儿子在上学,租了房子,父母超过60岁,其年应纳个税和税后收入演算结果如下:

 

 

卜新华提醒,对员工个人来说,应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根据公司统一安排,尽快在2019年1月提供给公司,以及时享受税改红利,少交个税,增加到手工资。

 

 

关于未来个税改革的趋势,卜新华分析,一是基本扣除费用,也称起征点,以及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会根据居民相关生活费用支出的变化而进行调整;二是税率结构也可能进行适当调整;三是在条件成熟时,可能会实施以家庭为单位的综合申报。

 


交个税越来越复杂?不用怕,这些手段帮助你

 

对于非专业人士来说,粗看一遍新个税法、《暂行办法》和征管衔接问题公告等文件,大多会发出这样的疑问:“综合征税以后,个税申报是不是越来越复杂了?个人应该怎样缴税才能享受到最大的优惠?”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在表示,为了减轻居民申报时的负担,政策已明确规定: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日常采取累计预扣法进行预扣预缴,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之间的差额,年度终了后可通过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申报,税款多退少补。

 

目前,纳税人已可以按照税务机关推出的个人信息采集电子模板、手机APP 和WEB 端软件,方便快捷地向任职受雇的单位填报、提交相关信息,按规定进行预扣预缴,享受政策红利。

个人信息采集电子模板,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为确保个税新政有效落地,上海市税务部门已对全市近1万户企事业单位开展个税改革系列辅导培训,涉及自然人近75万。培训内容涉及政策执行口径和具体方法等,使广大纳税人提前知晓并熟悉掌握了政策要点和操作流程。

 

截至目前,上海市办税服务厅开辟了118个“个人所得税宣传咨询专窗”和“个人所得税改革专窗”,设置了25个应急办税服务场所,配备了282名应急后备人员,以满足纳税人办税需求。同时,12366纳税服务热线增设了163条线路,并根据咨询量动态调整坐席数量,还成立了自然人与个人所得税专线服务团队,负责解决个税疑难问题。

 

此外,上海市税务局还于近期专门推出了智能在线咨询系统,纳税人只需登录“上海税务”微信公众号和官网,通过文字或语音形式就能进行“一对一”的在线咨询,“7*24小时”服务的虚拟坐席已成为众多纳税人随身携带、轻松咨询的“个税小顾问”。

 


热点问答

1. 子女教育费用扣除,从什么时候开始?

答:孩子满3周岁的当月开始,就可进行扣除。

 

2. 赡养老人支出扣除方面,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如何操作?

答: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但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3. 如果纳税人已就业,又在接受本科以下学历继续教育,有几种抵扣选择方式?

答: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按照子女教育,也就是每月1000元来扣除,也可以由本人选择按照继续教育,也就是每月400元来扣除。

 

4. 住房租金扣除政策的享受条件是什么?

答: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的城市都没有住房。

 

5. 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两项扣除政策,能否同时享受?

答:不能同时享受。比如,如果纳税人在户籍所在地有首套住房贷款,而在工作所在城市产生住房租金,可自己选择其一来抵扣。

 

6. 大病医疗支出具体是怎样来进行抵扣的?

答:大病医疗支出是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中,唯一不是定额抵扣的,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在每年80000元的限额内,据实抵扣。比如,个人负担是50000元,就可扣除35000元。大病医疗专项扣除,是按年来计算的,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办理扣除。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7. 子女教育、住房贷款等夫妻双方都有权利享受抵扣的项目,由谁来扣除比较合算?

答:看夫妻双方谁适用的税率比较高,高的一方扣除比较合算。比如,男方适用20%的税率,那么每月1000元的子女教育费用抵扣,可少纳税200元;而女方适用10%的税率,每月1000元的子女教育费用抵扣,少纳税100元。

 

8. 能不能随意改变扣除方式?

答:扣除方式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比如夫妻双方约定子女教育由男方来扣除,那么如果要改变,就要等到第二个纳税年度。

 

9. 此次专项附加扣除该如何申报?

答: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日常采取累计预扣法进行预扣预缴,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之间的差额,年度终了后可通过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申报,税款多退少补。纳税人可以按照税务机关推出的个人信息采集电子模板、手机APP 和WEB 端软件,方便快捷地向任职受雇的单位填报、提交相关信息,按规定进行预扣预缴,享受政策红利。

也就是说,只要个人信息不发生变化,纳税人只需要填报一次,接下来跟现在的纳税感受并无区别。

 

10. 哪些人群需要进行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

答:对于综合收入项只有工资薪金收入的个人来说,每个月预缴的税额,到年底应该没多缴也没少缴,不需要进行年度汇算清缴。一年中取得执业资格继续教育证书或者由于个人、配偶或子女发生大病医疗支出的个人,需要进行年度汇算清缴。从两处或以上取得工资薪金的个人,或者有其他劳务报酬、稿酬或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的个人,由于合并收入后很可能适用更高的税率,需要补缴税,应该进行年度汇算清缴。

 


相关链接

 

《新个税法下企业为个人扣缴变得复杂?税务专家:企业要做好准备!》

《新个税法下,在上海月入3万该如何缴税?》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出台!你能抵扣几项?》

栏目主编:徐蒙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朱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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