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阿里文娱集团原总裁杨伟东被查的消息引爆舆论——收入丰厚的互联网巨头高管、涉案金额可能过亿、阿里绝不手软的表态,都是这场戏码的生动注脚。
人性是贪婪的。相较于公众对公权力反腐的高度关注,互联网公司等民企的内部反腐,似乎被认为是“茶壶里的风暴”。不过,这绝不仅仅是企业的损失。
去年,民企大佬曾接连在中纪委机关报上撰文。这也传递出一种信息:在正风反腐持续深入的大背景下,民企不该当看客。
一
先看两个真实的案例。
张某是一家电商企业的软件研发经理,负责手机APP的研发测试。为了方便消费者选择商品,电商手机APP都推出了诸如“商品推荐”、“好货促销”等栏目,对在售商品进行分类展示。这些展示商品的“坑位”,本应向商家免费提供,却被张某当成了“摇钱树”。
在栏目测试阶段,张某有权决定上线商品。一开始,张某以每天每个“坑位”30元计价,后来涨到每天200元。测试完毕后,张某不再有权限,他将运营经理徐某拉下了水。
按照正规渠道,客户如果找到电商公司的采销部工作人员,就可以在会员抢购栏目上线的,并且还不收费。张某等人被举报后案发。
经查实,张某收受好处费46.2万余元,被嘉定区检察院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提起公诉。徐某被另案处理。
另一个案例中,一家二手车网络交易平台的销售主管,将公司的优质车源只提供给某几个车商,拒绝其他人的约见和购买,从而收取固定车商的好处费10万余元,被判处拘役5个月。
这两个被判处刑罚的只能算作“小喽啰”,即便如此,他们的涉案金额也非常可观。从手法上看,他们手中的管理职权便利,成了借机敛财的工具,这一点在美团发布的生态反腐处罚报告中得到验证。
近日,美团发布了生态反腐处罚报告,宣布包括内部员工、生态合作伙伴人员以及共犯社会人员等89人受到刑事查处,其中外卖渠道高级总监因触犯公司高压线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公告披露,从今年2月到现在,美团调查违纪类刑事案件29起,移送公安机关查处89人。其中,内部员工贪腐及其他违纪刑案11起,涉案员工16人,社会人员14人。
这些涉案人员中,有的引诱美团外卖商家刷单炒信、进而诈骗商家钱款,有的以“帮助上调美团外卖排名”为借口诈骗美团外卖商家钱款。
互联网公司不是一方净土。在一些行业巨头中,由于自身优势,很容易滋生权钱交易、贪污等问题。与小角色们的小打小闹相比,高管们的手笔就要大得多了。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于2017年5月发布的《近年互联网公司涉腐反腐案件榜单》中,阿里、京东、百度、腾讯等一众互联网巨头都身涉其中,未能幸免。这还只是先前暴露出来的部分案例而已。
二
内部腐败是互联网行业飞速发展带来的问题之一。
对于任何一个组织,包括互联网企业,只要它拥有某种稀缺资源,分配这些资源的员工就拥有了“权力”,就会有人去围猎他。
比如阿里早年发生的“淘宝小二”事件。随着淘宝交易量的暴增,“小二”们手中的权力越来越大,一帮平均年纪只有二十七八岁的年轻人,掌握着数万商家的推广、营销等生杀大权,又缺乏必要的监管和约束,腐败在所难免,曾长期传出存在受贿,甚至索贿的行为。
能上平台首页或者推广链接的当然只能是少数商家。据报道,在2012年“双十一”, “小二”们受贿的价码分会场15至30万元一个“坑位”、主会场100至200万元不等。阿里旗下淘宝和聚划算的多位员工因此被追究刑责。
随着企业的壮大,企业内部治理变得尤为重要,位高权重的大公司高管们也很可能受到腐败的诱惑。如果不痛下重拳予以治理,被蚕食的只能是企业。然而,遭受损失的又不仅仅是企业。
仍以“淘宝小二事件”为例,“小二”们基于私利,将一些品质低劣的产品推到网站重要位置,众多消费者在不知情的状况下,为这些产品买单。从这个意义上说,消费者也在为腐败买单。
这些腐败行为,侵蚀着公司利益,也极大损害公司声誉。正是较早意识到了这些问题,阿里巴巴在2009年成立廉政合规部,2012年设立首席风险官。
马云曾表示:“阿里所有人,廉正合规部都可以查,连我也可以。”据统计,从2012年至今,7年时间里,阿里已有6位高管因腐被查。
百度也成立“职业道德委员会”,核心成员是企业内审、检察官、警察等职业的专业人士,可以直接向最高管理层汇报工作。去年,这个委员会对17起严重违纪案件进行通报。
华为的员工平均每两年就会被审计稽查一次,一经发现贪腐,即使离职了也跑不了。去年12月,华为消费者BG大中华区执行副总裁腾鸿飞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警方带走调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京东的反腐力度也很大。在廉洁京东的官网中,挂着今年8月最新的反腐败公告,16人因腐败事件被刑拘或者辞退。
最近几个月,百度、美团、字节跳动、58集团等互联网公司,都先后通报过内部反腐最新进展。
去年,腾讯、百度、京东、美团、沃尔玛中国等14家企业成立了“阳光诚信联盟”。在这些企业发生过腐败事件的员工,都会被列入黑名单,联合拒绝录用。
三
互联网企业通过查处并通报这些内部的腐败案件,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一方面可以提醒和警戒企业员工坚守企业制度和廉政底线,另一方面,可以向外界表明企业对腐败零容忍的态度,增强企业软实力,打造诚信、公平、公正的经营环境。
民企的这些努力应该被肯定,但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廉政专家任建明指出,一些大型民企在内部反腐方面进行了探索,还设立了诸如审计部、廉正合规部等专门机构,不过依然停留在单打独斗阶段。
他举例说,一名企业高管因为自身问题被开除,很快又到另一家企业任职。新老板其实知道此人以往的劣迹,只不过更看重他手里掌握的销售渠道。有些企业建立了反腐败联盟,实行共享黑名单等制度。但这类联盟还属于松散性质,假如一个老板非要聘用黑名单上的人,谁也无法阻拦。他建议借鉴国外的成熟经验,对相关人员实行行业禁入。
尽管目前绝大多数规模型民企都设立了法务、合规等部门,但在相当范围内,法务部门的权限往往集中于外围,承担谈判、合同制度、纠纷解决等,对内的合规也多在业务流程上,并无明确的反腐职能和权限。
廉政专家指出,事实上,在很多情况下,内部地位并不高的法务部门想去审计或者监督一位或数位部门负责人甚至企业副总、老总级别的高管,几乎不可能。一些中小企业的反腐,不仅手段原始落后,甚至逾越了法律红线。
但可喜的是,民企的反腐意愿远高于国企。当下,一些民企已经开始参考国企的相关制度,如干部轮岗制、设立廉政部、定期审计等,但这些照搬的制度,能否在民企反腐中起到中坚作用,尚有待观察。
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反腐败法律体系,为包括互联网企业在内的民企完善内部反腐制度提供了指引。然而,如何做好企业内部反腐与公权力反腐之间的衔接,仍有不少课题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