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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什么阻止下一个“平文涛”?需要明确设置一条“高压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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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李炎芮 2018-10-09 16:56
摘要:“平文涛们”对法律和公众的藐视,是缺少法律规制和执法管理疏松两方面的共同结果。

最近,“平文涛被抓了”上了热搜。平文涛是谁?他就是那个国庆期间在西湖边圣塘景区石碑、灵隐景区梵音亭石碑、钱王祠石碑上乱涂乱画的人。涂画的内容不仅有荒诞不伦的自我表达,还有其个人署名。在文物和风景区用油性笔涂画,不仅破坏了景区原有的美感和价值,更伤害了民众内心对于城市历史的尊崇感,引发杭州市民的一片挞伐之声。

 

为什么是犯罪而不是一般的行政违法行为?

 

10月7日晨,平文涛再次在西湖石碑上乱涂时被当场抓获。在审讯中,平文涛表现正常,对自己之前的犯罪行为也供认不讳。10月8日,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分局对平文涛因涉嫌寻衅滋事罪采取刑事拘留。

 

根据我国《刑法》第293条规定,下列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另外,寻衅滋事罪在《刑法》中的破坏社会管理秩序章中,这一类犯罪所侵犯的法益是社会公共管理秩序。

 

也许有人会问,为什么平文涛的行为被定性为犯罪而不是一般的行政违法行为?根据《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中的规定:风景区内的……园林建筑、宗教寺庙、文物古迹、历史遗址、石雕石刻等人文景物及其所处的环境,均属风景名胜资源,应严加保护。风景区内在景物上涂写、刻划、张贴等属于法规禁止之行为。平文涛的行为毫无疑问是违反了行政法规,但是远不止于此。

 

寻衅滋事罪中,将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行为定性为犯罪。根据《寻衅滋事案件解释》的规定,多次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即为”情节严重”。平文涛供认不讳的涂画行为一共三次,且激起民众的愤怒,曾爆发“欠杭州一个道歉”的公议。因此,将其行为定性为犯罪,而不是行政违法行为。

 

为何定性为寻衅滋事罪而不是故意毁坏财物罪?

 

平文涛涂画的石碑位于“西湖十景”,这些景点是杭州市著名旅游景点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显然,涉案的石碑都是国家文物。平文涛用红色油性笔涂画,颜色鲜明突兀,且油性笔迹难以清除,可能会对石碑表面造成永久性痕迹,致使石碑的整体美观被破坏,大大折损其历史价值和欣赏价值。这样的行为明显带有破坏文物价值的客观结果。

 

那么,平文涛的行为为何被定性为寻衅滋事罪,而不是《刑法》275条规定的故意毁坏财物罪?尽管平文涛的行为客观上造成了折损文物效用的结果,但是故意毁坏财物罪所保护的法益是公私财产,而寻衅滋事罪针对的是财产被破坏后所引发的社会管理秩序的侵害。可见,两个罪名所针对的对象不同。平文涛在国庆长假期间,在国家保护文物上造成明显的损毁,扰乱景区管理秩序,还在一定程度上妨害了游客在景区的正常游览和留影行为。因此,从法益保护角度,应当定性为寻衅滋事罪。

 

建议将破坏景区文物行为类型化

 

平文涛并不是个案。今年8月,甘肃张掖七彩丹霞景区曾发生类似事件,前有在红砂地刻字拍摄视频上传朋友圈,后有抖音视频拍摄踩踏和不肖言论。七彩丹霞地貌是张掖最具代表性的景观,虽然在申请世界自然遗产中因为资金原因退出,但是七彩丹霞是我国著名的地质公园和自然景区,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

 

结合平文涛案件,可以总结此类案件的共同特点:(1)行为人对自身行为的违法性有认知,但藐视法律对于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罚,甚至以此炫耀,这是主观违法性;(2)行为对象都是具有极其重要的历史价值和欣赏价值的景区和文物,其破坏行为较于破坏一般的财物有着程度上的明显区隔;(3)行为具有毁损景区和文物的侵害结果。

 

目前对规制旅游者破坏文物行为的专门立法仅仅停留于地方法规的层面。从国家层面来说,我国《旅游法》以保护旅游者、旅游经营者和旅游安全为立法意旨,其中对规制旅游者在景区中的不法行为一笔带过,只是做了总括性的规定。《刑法》中的妨害文物管理罪,对故意损毁文物、名胜古迹、过失损毁文物等行为做了明确规定,但都为特定主体以特定目的对文物实施犯罪行为。而对日常游客对景区文物的破坏,并没有对应的罪名。相关的法律和行政法规也极少有关于破坏景区文物的行为规定。有鉴于此,我国应当将此类行为作为明确的违法行为做类型化规定,以保护数千年的文明积淀。

 

“平文涛们”对法律和公众的藐视,是缺少法律规制和执法管理疏松两方面的共同结果。刑法的谦抑性和稳定性决定了我们只能通过解释论将这一犯罪行为定性,所以应在相关专门法律或者专门条款中进一步明确规定。

 

有法可依,只是树立法律威严、阻遏违法行为的第一步。数千年的历史和自然景区,需要全社会的保护和尊重。这不仅仅是景区管理的职责,更需要民众建立起普遍的保护意识。而法律作为此类破坏行为的高压线,应当是最后的保护屏障。希望平文涛事件,能再次强化国人的文物保护意识,并进一步催动立法和执法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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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栏目邮箱:shhgcsxh@163.com

栏目主编:王珍 文字编辑:王珍 题图来源:新华社 图片编辑:曹立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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