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网禁播超十年,“暗黑动漫”灰产链仍活跃
介绍能轻易搜到,周边产品公然在售,还有博主用风光片“嫁接”推送
源自日本的“暗黑动漫”因内容渲染暴力、恐怖、死亡,早在2015年就被原文化部纳入网络动漫专项整治之列。但记者调查发现,“暗黑动漫”的传播已形成一条成熟、隐蔽的灰色产业链。一些博主甚至为逃避监管,在推送的视频上做起了手脚,在一个长达3个多小时的风光片视频中,一开头就有一个大大的提示字幕,“跳至两小时处开始”,记者找到指定位置,发现视频播放的竟然就是“暗黑动漫”的内容。
截至17日17时,网络平台与“暗黑动漫”相关的产品和视频已部分下架,然而记者调查发现,“暗黑动漫”给未成年人的精神世界带来的安全风险不可预知。专家表示,我国未成年人保护具有完备的法律法规,因此需强化监管,压实平台主体责任,让违法成本高到不敢碰,才能还青少年一个干净清朗的线上空间。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有“网络保护”专章,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记者在某平台发现有明知禁播还以此作为噱头,明目张胆地标注“胆小的不要看,被禁播的动漫”。针对不良内容,记者向平台安全与举报专线进行举报。客服人员表示:“视频本身不存在涉黄涉暴情节。我们这边是初步通过,可以发布的。”
在某购物平台上,《东京食尸鬼》这种漫画作品到处都是,其中一些还有国家贴息。平台客服人员表示:“在后台我们都可以查到有这个记录。这个我们没权限处理这边的问题。”
北京邮电大学网络空间安全学院院长李小勇认为,平台不应该以各种理由,比如技术原因或者是用户上传这样的理由放松对青少年用户的监管。“暗黑动漫”的例子,就是一个典型的漏洞,平台并未有效起到监管作用。
近年来我国持续加大了对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或修订,2019年,国家网信办指导主要短视频与直播平台试点上线青少年模式;新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2026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都对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条、第八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十三条都明确了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可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停产停业或关闭网站等处罚。
2025年发布的《第5次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调查报告》显示,我国未成年网民规模不断扩大,未成年人用户规模超过1亿。但为什么对这些网络“不良信息”能一路开绿灯?
北京市西城区教委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心理专家高宝月表示,现在孩子会比较频繁地接触网络世界,平台的内容审核本身会受畸形流量的利益驱动。为获取流量,所以可能会加大对这些内容推流,平台有非常大的责任。李小勇表示,平台现在做得远远不够。平台以流量为主,违规的成本较低,所以要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对相关监管失职重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