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国办印发意见 加快革命老区振兴发展
让革命老区人民过上更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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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全文
■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革命老区纳入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能源资源富集区、历史文化资源富集区等特殊功能区
■引导中央企业在革命老区深度布局发展
■动态优化发达地区与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对口合作
本报讯 据新华社消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快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确保革命老区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过上幸福生活,是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底线任务。《意见》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锚定到2035年革命老区同全国一道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以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为关键抓手,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为重要突破口,加快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增强教育科技人才支撑,传承弘扬红色文化,优化完善政策支持体系,把革命老区建设得更好,让革命老区人民过上更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