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立法联系点:制度创新与民主效能的协同提升

■ 游腾飞
网络空间作为现实社会的重要延伸,与现实社会相互交织、相互渗透、相互影响,已成为人类生活的新空间、国家治理的新领域。作为网络空间治理的基本方式,网络法治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网络立法联系点将网络领域立法的触角深入到社区、园区、高校和科研机构等,广泛汇集民意民智,实现民意与国家立法的精准对接,拓展了民主实践的深度与广度,体现了在网络空间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制度创新。
以点带面:网络空间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载体
在网络空间中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路径,其核心在于在网络空间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要求,确保人民在现实与虚拟交织的空间中都能广泛、真实、持续地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治理。
网络立法联系点让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全链条更加紧密贯通。在网络立法过程中,从立法规划计划草案的意见征集,到法律草案起草阶段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再到法律草案公布后向社会征求意见,以及立法后评估等环节,都有人民群众的深度参与。立法前,进行广泛的民意征集与引导,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征集民意,为网络立法项目的选择和规划提供参考。立法中,及时进行意见收集与修改反馈。立法后,注重普法宣传与监督实施。网络立法联系点不仅在立法过程中发挥作用,还延伸到立法后的普法宣传和监督实施环节,体现了在网络立法全过程中的重要桥梁纽带作用。
网络立法联系点让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全方位更加立体多元。首批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立法联系点涵盖街道、开发区、科创城、人大机构以及高校等,体现了各层级全方位特征。网络立法联系点促进了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等多元主体在网络空间治理中的协同合作。各方可以通过联系点进行信息交流、意见沟通和协商对话,共同探讨网络空间治理的问题和解决方案,形成多元共治的格局。网络立法联系点不仅着眼于网络领域立法,还涉及网络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调查研究、网络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以及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特色,反映网络热点事件、重要问题、典型案例等。
网络立法联系点让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全覆盖更接地气。网络立法联系点通过广泛设立和科学布局,确保不同地域、不同群体的群众都能参与立法。网络立法联系点的设立,不仅为网络空间的立法提供了广泛的民意基础,还通过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确保了网络空间的安全和发展能够充分反映人民的意愿和需求。此外,网络立法联系点不仅在网络立法领域发挥作用,还通过普法宣传、监督实施等方式,推动网络法律法规的实施,促进网络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立法过程革新:全链条民主化的制度闭环
网络立法联系点通过广泛收集民意、及时反馈意见、加大普法宣传、推动网络治理和创新参与形式,有效响应了网民对网络空间立法的需求,推动立法从“精英决策”转向“人民立法”,体现了我国网络法治的“人民性”。
引导网络民意“理性表达”。网络立法联系点通过有序组织、专业引导和制度保障,确保网络空间的民意能够被充分收集、科学整理并有效反馈,实现自由与秩序的互动互促。网络立法联系点通过普法教育、模拟场景、专家引导等方式,提升公众的立法素养,使其表达更趋于理性。
构建覆盖全程的“制度闭环”。传统立法需求多依赖公众或政府的“事后反馈”,而网络立法联系点通过常态化调研、大数据分析、专家智库建言献策等方式,提前识别潜在立法需求,注重网络立法前期的公众参与。与此同时,赋予网络立法联系点宣传普及网络法律法规并分析网络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提出修改完善建议的功能,构建起覆盖网络法治工作全过程的“征集—分析—反馈”闭环机制。
推动公众参与“声声不息”。网络立法联系点的反馈机制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核心目标在于通过制度设计和技术赋能,确保民众诉求真实表达并得到有效回应,从而保障民主的真实性、持续性。通过积极探索颁发荣誉证书、设置“法条墙”等多种方式宣传展示立法建议采纳情况,激励引导广大网民积极参与网络立法,形成一个高效、有序的民主参与平台。
治理效能提升:立法与治理的良性互动
网络立法联系点超越单一立法功能,通过“立良法”与“促善治”的统一,成为依法治网管网、推动网络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点。
以网络民意“直通车”提升网络法治效能。网络立法联系点通过“直报机制”和“闭环反馈”,贯通“国家—地方—群众”纵向立法链条,将人民群众的意见直接传递至管网治网部门,同时将立法成果反馈至地方执行层面,形成“立法—执行—监督”一体化链条。网络立法联系点搭建的是民意“直通车”,群众的意见建议能够“原汁原味”地反馈给国家网信部门,并成为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制定实施的参考。这一机制确保了网络空间治理的民主参与、民主表达、民主决策的“声气相通”,彰显了人民民主的真实性。
以数字化治理转型推动网络法治“适网化”。网络立法联系点通过利用数字技术重构网络空间治理流程、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响应效率,并通过数据驱动决策推动网络空间治理模式从“经验化”向“智能化”转变。
以立法普法相融合提升全社会网络法治意识与素养。网络立法联系点作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平台,通过立法与普法的深度融合,推动网络空间治理现代化,并在此过程中培育公民的网络法治意识。通过立法参与实践,使公民从“法律接受者”转变为“法治共建者”,成为网络空间的法治建设共同参与者、积极支持者。
(作者为华东政法大学政治学研究院副院长、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