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富促后富

共同富裕,是中华民族孜孜以求的美好愿景,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从“先富带动后富”到“先富促后富”,彰显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在不同发展阶段的创新运用以及共同富裕理念的继承与发展。
大致看,“先富带动后富”在改革开放初期重点在于打破平均主义,激发经济活力,通过先富起来的一部分人和先进地区形成示范效应,带动其他地区和人群走向富裕。而“先富促后富”不仅要实现物质层面的富裕,还要追求精神生活的富足;不仅要缩小收入差距,还要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等,是对共同富裕内涵的全方位拓展与深化。
在“先富带动后富”阶段,主要依靠市场机制的自发作用。先富起来的地区和人群在市场竞争中通过产业转移、技术扩散、就业带动等方式,对后富地区和人群产生辐射带动效应。相较而言,“先富促后富”更为强调政府的政策引导、顶层制度设计以及提升先富者精神品格、社会情怀来实现,体现了对生产力与生产关系辩证统一规律的深刻把握与运用。
比如,通过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促进生产要素在区域间的合理流动与优化配置,缩小区域发展差距;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再分配调节力度;培育企业家心怀国家、服务社会、回馈社会、造福人民的富足精神境界,并鼓励通过产业帮扶、职工集体持股、慈善捐赠等方式,形成协同共进的良好局面。
进一步看,从“先富带动后富”到“先富促后富”具有目标一致性和发展连贯性,既坚守共同富裕的价值追求,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集中体现,又基于不同阶段国情持续探索,体现了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认识的不断深化。
(作者为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习近平经济思想研究所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