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正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刚刚,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所作《关于在上海设立金融法院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金融法院还会在其他地区设立么?周强说,考虑到上海金融法院设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应当坚持先行探索、稳步推进的原则,即先行探索在上海设立金融法院。
什么是金融法院?它为什么设立在上海?它将起到什么作用?
(文中图片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