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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银公司非法吸金近7亿元,已有41名涉案人员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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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陈琼珂 2017-03-22 18:36
摘要:作为全市首例涉P2P网贷非法吸收存款案,本案涉案人员众多,杨浦区检察院已分四批次起诉,该公司多个营业部的41名中高层管理人员已被法院判刑,并处罚金,其余人员仍在审查中。

文/解放日报·上观新闻记者 陈琼珂

 

线上设立“热贷网”,线下成立营业部设摊推销、发放传单,缪某等人以百银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的名义虚构P2P投资项目,非法吸收3700余名遍布全国多省社会公众资金,涉及金额近7亿元。直到2015年1月底,百银公司高层缪某、赖某突然卷款“跑路”,千余名员工和投资人顿时慌张起来。

 

记者从杨浦区检察院获悉,作为全市首例涉P2P网贷非法吸收存款案,本案涉案人员众多,杨浦区检察院已分四批次起诉,该公司多个营业部的41名中高层管理人员已被法院判刑,并处罚金,其余人员仍在审查中。公司控制人之一的缪某因涉嫌集资诈骗罪,已被移送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起诉。

 

无知经理带着亲友“跳火坑”

 

2015年1月29日,警方接到百银公司法人代表报案,称公司负责人缪某、赖某携款潜逃。这也揭开了百银公司头上的神秘面纱。

 

据调查,2012年12月以来,缪某、赖某以百银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的名义,在未被授予特许金融行业从业资质的情况下,指使董某、罗某先后在杨浦、浦东、奉贤等区开设营业部,虚构P2P投资项目,以远高于同期银行利率回报为诱饵,以“转让房地产抵押债权”名义高息借款,非法吸收3700余名遍布全国多省社会公众资金,涉及金额近7亿元。

 

百银公司的经营模式到底是怎样的?

 

2014年7月,经朋友介绍,董某来到百银公司面试,她曾先后在多家金融服务公司做销售。百银公司以“城市经理”和高额提成为条件,吸引董某留下工作。董某称,“面试的时候,面试官向我展示了百银公司的理财产品,称公司先用自有资金出借,然后通过转让债权的方式吸引公众投资,还给我看了抵押房产证的原件”。这让她放下心来,与百银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

 

据董某介绍,她的主要工作就是管理罗某的团队。作为销售经理的罗某底下有3名团队经理,11名业务员。除了3万元的底薪,团队业务的提成董某也能收入囊中,“我们拉来的客户越多,奖金和提成就越高。”按照规定,团队业绩每月达到700万元,则可以按照0.15%提成,达到3000万则可以按0.3%提成。而凭借以往工作的客户资源,董某自己拉到的业绩就达408万元,共7人投资。

 

董某回忆,自己也曾看到过百银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明确标有“金融业务除外”字样,表明百银公司并不具有金融业务营业资质。然而她想当然地认为P2P行业公司大多是没有资质而为,公司只是金融业务的平台,没有专门资质并不会产生什么影响。为此,董某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令人惊讶的是,百银公司不仅蒙骗不明真相的社会公众,甚至连自己团队的人员也被骗得血本无归。

 

百银公司新天营业部的经理潘某就是一例。2013年9月,经朋友介绍,潘某跳槽到百银公司,“刚开始公司还对我进行培训,让我觉得挺像一回事儿的。我的团队只要拉到150万,就可以按照0.15%拿提成。”据潘某说,自己拉的人,有印象的一共6人,共计256万元。

 

此外,投资项目“8%至15%的高额回报”让潘某自己也心动不已,“利息远比银行存款利息高多了”。想到自己投资还能净收提成,潘某便让丈夫投资了124万元,坐收利息。然而,在本金还未收回之际,这些钱已打了水漂。

 

和潘某一样在亲友身边拉单的还有陈某。陈某在成为百银的业务员后,为了提高业务能力,说服自己的公公投资5万元,自己的女儿投资了2万元,这些钱也被骗走。据调查,包括董某、陈某在内,公司共有1名内务经理、1名城市经理、7名团队经理和30余名业务员涉案数额较大。

 

检察官深入社区宣传防骗知识

 

截止2017年2月,杨浦区检察院已分四批次起诉,该公司新天营业部、奉贤营业部、南汇(惠南)营业部、三林营业部、周浦营业部各业务团队成员及中高层管理人员董某、罗某等共41人全部获得法院判决,最终刑罚从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至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至三十万元不等。

 

杨浦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洋介绍,其余涉案事实及人员仍在审查中,其中“热贷网”线上平台相关负责人已进入审查逮捕程序,公司控制人之一缪某以涉嫌集资诈骗罪,已被移送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起诉。

 

杨浦区检察院在办理此案的过程中,发现了非吸案件中“带单入职性质”、“犯罪数额计算原则”等罪刑适用的若干问题。为了处理好这些在众多非吸案件中存在的典型问题,贯彻罪刑相适应原则,促进公平公正,杨浦区检察院积极寻求指导、沟通协商,展开深入探讨,明确相关法律适用原则,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总结。此案件的妥善解决也为全市检察机关办理相关同类案件提供了借鉴和参考。

 

“老年人容易成为骗子行骗的对象。”王洋介绍,针对犯罪易发环节,杨浦区检察院通过案例警示、深入社区为老年人开展防范金融诈骗宣传讲座等形式,推动宣传教育长期化,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切实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风险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从源头上有效遏制非法集资高发势头。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笪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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