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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东方教育培训机构市场经理非法获取数万公民个人信息,称交换学生信息是“行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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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王闲乐 张林俊 2017-03-21 18:45
摘要:“我知道这样获取和出售个人信息是违法行为。但是别的行业不敢说,在我从事的教育培训行业,交换客户信息应该是一条‘潜规则’。”

文/解放日报·上观新闻记者 王闲乐 通讯员 张林俊

 

去年八月,刚刚考完雅思没多久的小陈便收到了一通电话。电话那头直接叫出了小陈的名字,自称是某留学中介机构,询问小陈对出国留学“有什么想法”。小陈十分诧异,自己从未和这家留学机构打过交道,对方是怎么获得自己的个人信息,还知道自己有留学的意愿的?

 

如今,小陈的困惑有了答案。日前,浦东警方侦破了一起非法获取公民信息案,曾在新东方就职的顾某利用职务之便,秘密获取了数万条包含有公民个人姓名、手机号、微信号、毕业院校的信息,并向外出售。

 

目前,顾某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在看守所,记者见到了犯罪嫌疑人顾某。曾在新东方教育培训机构上海分公司担任市场推广部经理的他,接受采访时侃侃而谈:“我知道这样获取和出售个人信息是违法行为。但是别的行业不敢说,在我从事的教育培训行业,交换客户信息应该是一条‘潜规则’。”按照顾某的说法,为了获得更多潜在的客户,位于产业前端的培训机构和后端的留学中介,有些会选择交换个人信息。

 

据他称,以他所在公司为例,每个月一般开展三、四次线下活动,每次可以获得50-100名参与者的个人信息。在获取了公民个人信息后,便会有其他培训机构和个人找到他,希望获取或购买这批个人信息。“一部分优质的信息,比如已经在培训机构就读的那些人,他们的信息我一般拿去卖了,每条0.5到1元不等。”他坚称,自己出售的所有信息,买主都是同行。“即使有卖给个人,那他一定也是同行。”

 

浦东公安分局三林派出所治安警长姚仲晨介绍道,警方在将顾某抓获的同时,还从其暂住地缴获了作案用笔记本电脑、IPAD、手机、银行卡等物。“顾某违法贩卖个人信息,并从中获利1万余元,其行为已经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警方提醒市民,如今,生活中可能遗留下个人信息的场合已经越来越多。在输入和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前务必三思。对于因工作关系可能接触到公民信息的相关人员,更应该履行职责保护好公民隐私。

 


题图来源:东方IC 图片编辑:邵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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