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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10万,合同20万,到手仅7.5万,最后要还384万!沪警方揭“小额贷款”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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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简工博 2017-03-21 17:53
摘要:据警方介绍,这些犯罪团伙平时主要通过行业中介公司、网上发帖、房产交易中心周边散发小广告和“熟人”介绍这四类方式,称“迅速放款办理小额贷款”、“无抵押小额贷款”,以此吸引被害人。

10万元“小额贷款”,实际到手只有7.5万元,最后要还的款项竟然高达384.7万元及一套70平方米的房产!

 

这是市民时先生与一家所谓“小额贷款公司”签约后的遭遇。与时先生“空口无凭”相比,这家“公司”却拿出了“完美证据”:时先生亲笔签名的合同,银行的汇款流水证明,甚至有时先生提领存款走出银行的视频画面……

 

在房产作为“信用背书”被网签转卖,欠款高达384.7万元之时,时先生向静安公安分局报警求助。

 

通过缜密侦查,警方锁定看似完美的表面“证据”下隐藏的另一条犯罪证据链,揭开隐藏在“借贷纠纷”背后涉嫌诈骗、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的真相,成功打掉一个以小额贷款为名非法牟利涉恶犯罪团伙,抓获以宋某、王某为首的犯罪团伙共计18名犯罪嫌疑人。目前18名犯罪嫌疑人均被刑事拘留,涉案金额高达千万余元,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在上海公安部门接到的举报中,类似时先生的遭遇不少。自2016年9月以来,上海市公安局部署开展严厉打击以借贷为名非法牟利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已打掉30余个犯罪团伙,逮捕170余人。

 

借贷10万元如何步步被逼还384万元?

 

2015年7月,时先生因急于归还生意上的债务,经朋友介绍向涌昇金融公司借贷10万元。

 

和时先生见面的人自称是该公司的“风控”,在了解了时先生的基本情况后,拿出一张空白借条让时先生填写,而所借金额一栏被填上了20万元。当时对方解释称:“这是行规,如果你不能按期归还10万元,那么就要履行20万元的违约合同,这是对你的约束。”

 

借条写好后,“风控”陪同时先生到银行,做了20万元的存取款流水。时先生回忆,当时取款后被要求经过监控,但在无监控处,大部分钱归还给对方,时先生到手的钱只有7.5万元——2.5万元已经作为利息和“中介费”在借贷款中扣除。

 

然而合同到期之时,时先生无法还款,涌昇金融公司也没联系他。可是随后不久,该公司人员就找上门要求还款20万元,并以殴打和语言威胁,逼迫时先生多次写下借条,并用他的银行卡反复做银行流水留下“证明”。至当年9月6日,原本10万元的借贷,在合同上的金额已飙升至110万元。

 

此后,涌昇金融公司得知时先生在菊盛路上有一套70平方米的房产,答应再借他30万元用于偿还欠款,但要求他签下“阴阳合同”:一份合同中双方约定欠款30万元;而另一份合同中,书面欠款数额竟达145万元。该公司称:“如果你不能按期归还30万元,那么就要履行145万元的合同,我们把你的房子‘网签’,就是对你的‘约束’,防止你交易房产跑路。”

 

到了约定的还款时间,根本无力偿还层层累积欠款的时先生遭到“讨债人员”的殴打。涌昇金融公司的宋某等人为时先生出了个“主意”,建议他找第三方公司为他“平账”接盘。

 

所谓“平账”,就是由另一家“小额贷款公司”代时先生偿还欠涌昇金融公司的钱,再和时先生签下更高额的欠款合同。

 

与此前和涌昇金融公司签的合同一样,时先生和后来的平账公司签署的也是“阴阳合同”,其中虚构的合同债务竟然高达170万元。与此同时,时先生还发现自己名下菊盛路房产已被转卖。

 

2016年10月,时先生最终选择报警。此时,他的欠款已达384.7万元,并损失了一套70平方米的房产。

 

“债务纠纷”还是“非法牟利”?

 

接到时先生报警后,静安警方发现类似的警情还有不少。叶先生2016年2月27日通过中介向涌昇金融公司借款20万元,实得18.5万元,最终欠款80万元,遭遇暴力和威胁;许女士借款5万元,实得4.15万元,最终欠款30万元,曾被恫吓……类似的被害人仅涌昇金融公司一案就有约20人。

 

相比报警人的“一面之词”,“公司”一方能拿出近乎“完美”的证据。但静安警方深入调查后发现,这不是一件单纯的借贷纠纷,背后有一个涉恶犯罪团伙多次以虚假借款的方式实施违法犯罪。

 

通过多项侦查措施及案件串并后,侦查员再次向多名被害人详细了解案情,做好被害人证据固定,并基本掌握了该团伙的人员情况和敲诈方式。警方成立专案组,以诈骗、敲诈勒索和非法拘禁案立案侦查。

 

经查,一个以宋某、王某为首的,以涌昇金融公司作为外壳包装的小额贷款涉恶犯罪团伙逐渐浮出水面。其中,宋某为公司总经理,负责提供资金和借贷诈骗脚本策划,规定必须严格按照脚本的步骤进行操作;王某为副总经理,负责带领手下“公司业务人员”具体操作。

 

2月21日,静安公安出动刑侦、特警等近百余名警力,集中开展收网行动,一举抓获前期侦查锁定的以宋某、王某、为首犯罪团伙18名犯罪嫌疑人,并在现场缴获多份涉案借条、GPS追踪设备、棍棒等物。

 

搜查中,侦查员还找到嫌疑人撰写的诈骗、敲诈勒索“剧本”。在跟被害人签署的真实借款合同中,嫌疑人会将还款期限拉长至1年左右,而虚假的高额借款合同中,还款期限往往只有1个月。放款之后,犯罪嫌疑人不会给被害人联系方式,甚至在还款时借故到外地,让被害人无法联系嫌疑人还款,一旦过了时限,再出面称被害人“违约”,要求其按虚高合同尽快还款。

 

据法律界人士介绍,这样的借贷方式与正常的民间借贷有着明显的区别:“正常的借贷目的是获利,双方签订真实意愿的合同;而这样的借贷却是签署两份合同,虚构金额,同时还存在暴力、非法拘禁、恐吓等违法犯罪行为。”


警方揭路边小额贷款公司“套路”

 

被害人是如何踩进犯罪嫌疑人设置的圈套的?

 

据警方介绍,这些犯罪团伙平时主要通过行业中介公司、网上发帖、房产交易中心周边散发小广告和“熟人”介绍这四类方式,称“迅速放款办理小额贷款”、“无抵押小额贷款”,以此吸引被害人。而专项行动查处的所谓“小额贷款公司”,既没有从事金融行业经营资质,也没有通过工商部门合法注册。

 

待被害人上钩后,公司的“风险控制人员”就会约见被害人,在不给付或者仅给付小额本金的情况下,以公司需要审核资信,无抵押贷款需要虚增借款额为由,哄骗被害人在空白借条及协议上先签上名字,写下高于借款额几倍的数额。

 

借条到手后,犯罪嫌疑人再以言语威胁、电话骚扰、非法拘禁等手段,对被害人及家属进行恫吓、骚扰、殴打等恶劣行径强行收账或获取其房产。如果被害人无法还款,嫌疑人还会将被害人的债务“转让”给另一家同样的“小额贷款公司”,签订一份更高额的“还款合同”。层层转让之后,被害人往往在合同上签下嫌疑人借款的数倍。而这其中,转让也往往包含 “平账”公司给上家的“好处费”,钱同样出自被害人。

 

犯罪嫌疑人在整个环节中,有意保留了对他们有利的证据,刻意将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伪装成“民间借贷纠纷”。因嫌疑人手上掌握了大量“证据”,被害人寻求救济时反而容易碰壁。

 

警方表示,此类犯罪团伙作案守法隐蔽,刑事和民事案件交叉,情况十分复杂。而被害人往往缺乏基本的民事法律常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自己的身份证、房产证、户口簿等重要证件被不法者利用,签署合同时对明显不合理的地方也未反对。

 

记者从上海市公安局了解到,公安机关将继续开展严厉打击以借贷为名非法牟利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同时进一步加强与本市检查、法院、司法、工商和金融等部门的沟通,共同研究治理此类假借小额贷款公司从事非法放贷活动。

 

公安部门也提醒市民,遇假借小额贷款公司名义非法发放高利贷情况,应及时向公安刑侦部门报警,以利于公安机关及时掌握线索,收集固定证据。

 

题图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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