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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楼上做夹层开“民宿”,居民楼允许这样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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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褚觉美 2017-02-20 18:29
摘要:这一规定,标志着本市为旅游者提供住宿的家庭旅馆正式合法化。但这项规定目前仅限于本市重大节日期间,由主管部门有规划的组织居民家庭提供旅馆式服务。

市民李先生:

 

我楼上的住户,前段时间对房子进行了重新装修,做了夹层。完工后就不断有陌生人进出房屋,差不多三四天换一拨人,感觉有点像家庭旅馆,用流行的说法像是“民宿”。我不清楚居民个人能否搞“民宿”。想咨询:开办民宿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属于哪个部门管理?

 


记者调查

 

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旅游条例》修正案第二十四条规定:“在本市举办重大节庆、赛事、会展等活动……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组织本市居民利用家庭住房自愿为参加前款所列旅游活动的旅游者提供住宿。”这一规定,标志着本市为旅游者提供住宿的家庭旅馆正式合法化。但这项规定目前仅限于本市重大节日期间,由主管部门有规划的组织居民家庭提供旅馆式服务。

 

不过,在很多地方,民宿已成为一道风景线。与饭店的制式化服务不同,民宿多以“慢生活”、“家服务”、“趣体验”取胜。与主人家“同一屋檐下”,被认为是最能贴近当地人生活的方式。而且,民宿价格相对便宜,有的甚至推出床位费,因此在旅游市场竞争力不小。一方面市场对民宿有需求;但另一方面,由于证照问题,民宿经营上受到很多制约。

 

按照规定,旅馆业属于需要由公安机关许可的特种行业,经营旅馆必须取得公安机关颁发的《上海市特种行业许可证》和其他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消防、卫生、环保等相关许可,并办理《营业执照》后方可经营。其中最根本的证是消防安全许可证,这是申办其他证件的起点。

 

可是目前,对于“民宿”的定义尚含糊不清,民宿行业游离于政府监管体系之外,虽然市场需求大,但有些的确存在建筑质量、消防、食品、治安管理等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如何化解民宿进退两难的困局?据悉,早在2016年年初,上海市政府就已经开始着手研究有关民宿经营的规范细则;浦东新区,则在2016年6月15日率先出台了《浦东新区关于促进特色民宿业发展的意见(试行)》,为民宿开出准生证。

 

浦东的试行意见附加了两个附件:分别是浦东新区特色民宿标准和特色民宿经营承诺书、特色民宿经营用房登记表。标准中包含浦东特色民宿消防安全标准、治安标准、食品安全标准、卫生标准和环境保护标准。五项标准中,消防安全标准是重中之重。意见规定,若开展试点的民宿客栈不适用现有消防法律法规条款,民宿客栈的建筑定性还未规范、明确,则需要满足其所列的建筑耐火等级、防火间距、平面布局、消防设施、救援设施、火源控制等七项消防安全标准。试点阶段,仅向有集约化经营能力的企业法人开展,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利用民宅,与有经验、有自主实力的投资开发主体及经营管理主体,合作优先开展试点。取得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后在全区推开。

 

(有关此话题的详细讨论,可收听上海电台FM93.4,上午9时到10时、下午1时到3时播出的《市民政务通—直通990》节目。 编辑邮箱:jfwenda@sina.com)题图来源:新浪博客 图片编辑:朱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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