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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戏女大学生失踪近3个月:出走未带手机钥匙,最后出现在观海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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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简工博 2017-02-17 19:26
摘要:在一些法律界人士看来,具体到吴某的个案情况,目前尚没有明确的“疑似被侵害”证明。因此公安部门受理报案而未立案,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文/解放日报•上观新闻记者 简工博

 

“女儿,今年刚跨入20岁,2016年刚考入上海戏剧学院舞美系灯光设计专业!于16年12月23号下午4点35分从学校公寓出走,至今无任何消息。”今年2月11日,一名为“@找不到孩子的妈妈”的网民在微博上发帖,称自己正在上海戏剧学院就读的女儿失踪,至今未找到。

 

记者刚刚从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证实,去年12月26日下午接报上海戏剧学院一女学生吴某失踪,警方已依法受理并开展大量寻找工作,失踪女学生最后的身影出现在去年12月23号晚上浦东新区滴水湖观海公园。目前警方仍在关注相关线索,开展进一步查找工作。

 

失踪女大学生一身黑衣离开学校

 

“26号下午3点多学校老师来电询问孩子是否在家?我们才知道孩子离开学校已经整整3天!当即赶到学校和老师到上海静安寺派出所报案。”在“@找不到孩子的妈妈”发布的微博中这样描述当时的过程,该网民事后也被证实的确是失踪女学生吴某的母亲。

 

据老师和同学反映,吴某平时性格较为孤僻,离开学校时未和任何人打招呼,直至12月26日校方发现吴某连续缺席,才致电吴某父母询问她是否回家,吴某父母这才得知女儿已3日不见踪影。

 

解放日报·上观新闻记者从警方了解到,12月26日下午15时许,上海戏剧学院的老师和吴某的父母一起来到静安寺派出所报案,警方受理后依据规范流程采集了家属DNA,同时也开始了寻找过程。

 

“吴某是去年12月23日下午16时23分左右离开学校宿舍的。”据当时受理的民警介绍,警方接到报案后,立即前往学校,根据同学的回忆最后一次看见吴某的时间,由此逐步确定吴某可能离开的时间段,再调阅了事发当天宿舍区的监控视频逐一查看。

 

在下午16时23分的视频中,吴某从宿舍离开,身着一袭黑衣,戴着黑色帽子和黑色口罩,仅露出一双眼睛,并无随身包袋,仅携带一台平板电脑。据老师和家长反映,吴某的手机和钥匙都留在了宿舍里。

 

警方循线追踪发现,走出校园的吴某曾在一家便利店购买过东西,随即拎着便利店白色塑料袋进入地铁2号线。民警随后到便利店了解,获悉吴某当天购买了一些食品,并无其他异常举动。

 

最后出现位置位于浦东新区观海公园

 

12月27日一早,静安寺派出所民警立即前往轨道交通调阅视频监控,确定了吴某使用的闸机,并查询了闸机使用票据的情况:“地铁里人来人往,要确定吴某使用的车票,必须精确到秒。”

 

最终警方根据吴某的乘车信息,发现她于12月23日下午17时10分进站,并于18时23分在地铁16号线滴水湖站出站。警方立即通知学校老师,马不停蹄地赶到位于浦东新区南端的滴水湖区域。

 

在地铁口的视频监控中,警方找到了身着一身黑衣、拎着白色塑料袋的吴某的身影。当天参与寻找的民警还记得,尽管天色已晚,但地铁口照明情况相对较好,“吴某还看了几眼平板电脑。”

 

在视频监控中,吴某径直走小路到达附近一公交枢纽,并走进最内侧一根公交车道。警方现场寻访后获悉,当天晚上19时5分,曾有一名车站保安遇到一名身着黑衣的年轻女子,当时女子询问前往观海公园的公交车何时会到。当得知末班车已结束后,女子离开车站。

 

在接下来的视频中,警方看到吴某和一名正在地铁口候客的沪C牌照橙色出租车司机一前一后上车,吴某系从后排上车。

 

根据此前车站保安介绍的情况,警方推测吴某可能搭乘出租车前往观海公园。警方随后筛选出最有可能前往的线路,并在沿线的三处视频监控中都看到了一辆橙色出租车的身影。

 

“浦东新区经营沪C牌照郊区出租车的公司共有两家,我们都上门去询问过了。”据参与寻找的民警介绍,在其中一家出租车公司确认当天晚上的确有一辆出租车行驶过这一线路。警方随后找到出租车司机,他对这名一身黑衣的乘客印象颇深:“她上车就说了四个字,‘观海公园’。”

 

据出租车司机回忆,尽管天黑后去观海公园的人极少,但当地有一家酒店,他以为该女子是酒店的住客,于是将车行驶至位于世纪塘路上的观海公园雕塑处,下客后立即离开。而视频监控和出租车公司的行车记录也证实了这一点。

 

“当时光线已非常暗,海面上也没有任何光源。”警方现场走访发现,当地的确有一家酒店,还有一条延伸至海边的栈道,但酒店并没有吴某的入住记录。警方还调阅了事后及第二天相关区域的监控视频,没有再看到吴某的身影。

 

警方未放弃任何一条线索

 

“从早上找到第二天凌晨,最后在路边发现一个馄饨摊吃了点东西。”参与寻找的民警回忆,当天上海气温只有7℃,海边温度更低,但他们不愿意放弃一点点线索:“很希望对父母,对我们参加寻找工作的人,都有一个交代。”

 

此后每一条相关线索,警方都加以核实。曾有一名附近看守鱼塘的人向吴某父母提供线索,称12月24日白天曾有一名年轻女子询问由酒店前往滴水湖公交枢纽的路,但具体细节记不清。警方随即找到当事人核实情况,并调阅沿线监控视频,甚至找到当天经过该路段的3、4名司机,均未发现吴某的踪影。

 

此外,还有人提供线索称24日凌晨曾有“大学生模样的人”在路边拦车,警方再度赶赴现场核实,发现当时拦车的是两对一路打闹嬉戏的年轻情侣,并没有吴某的身影。

 

就连吴某的老师也认为24日凌晨出现在视频中打打闹闹的“大学生模样的人”不是吴某。据老师和同学反映,吴某多才多艺,擅长绘画和日语,但性格较为孤僻,朋友很少。吴某曾在笔记本上写下大量日文,公安部门请人翻译后发现是零散的片段,近似不连贯的“对话”或“呓语”,其中不少文字表达出对海洋的向往。据吴某母亲称,这是女儿写作的“剧本”。

 

吴某的电子邮箱中,还有一封以日文发来的信,经翻译后大意是吴某曾寄过一幅画前往日本,但该地址的主人从未向吴某订购画作,因此发邮件询问地址以退回。

 

成年人“失踪”,是否立案标准何在?

 

解放日报·上观新闻记者从公安部门了解到,接到成年人失踪报警,公安部门已有一套规范流程:受理、做笔录、采集直系亲属DNA等。然而有人对此十分疑惑:为何不第一时间予以立案?

 

“‘受理’和‘立案’是不同的法律程序,有不同的要求。”记者从法律界人士处获悉,受理是公安部门对报案情况进行登记受理,但所报失踪是否达到立案标准,需要证据和调查,只有经过初步调查达到立案标准,才能立案:“立案是一个独立的司法程序,是一个案件的开端,有其自身的要求,而不是从报案人报案后就开始。”

 

吴某作为已经20岁的成年人,失踪之后究竟应该如何处理?

 

根据公安部发布的《公安机关查找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信息工作规定(试行)》,公安机关刑侦部门接到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的报案报警后应当登记受理,开展查找工作。在查找失踪人员工作中,发现绑架、杀人或拐卖人口等犯罪线索,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依法立案侦查。

 

而这一《规定》明确了“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是“可能遭到犯罪行为侵害而下落不明的人员”,具体分为七种情形——

 

(一)失踪现场有明显的侵害迹象的;

(二)有证人证明失踪人员遭到侵害的;

(三)人与机动车一起失踪或携带大量财物失踪的;

(四)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失踪超过48小时的;

(五)失踪人员在失踪前与他人有重大矛盾纠纷的;

(六)失踪原因不明,失踪时间超过3个月的;

(七)其他疑似被侵害的。

 

在一些律师看来,具体到吴某的个案情况来看,目前尚没有明确的“疑似被侵害”证明。因此公安部门受理报案而未立案,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解放日报·上观新闻记者了解到,静安警方自接报受理开始,并没有因为不符合立案条件而停止搜寻的脚步。他们努力收集核实各类线索,搜寻从未停步。“现在我们跟当地派出所还在联系,发现可疑女性我们都会去核实,我们特别希望那个人就是吴某,把她带回父母身边。”据参与民警介绍,他们十分理解父母焦急的心情:“哪怕只是万分之一的可能,但对于当事人父母来说就是百分之百。”

 

题图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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