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田女士:
我已经80多岁了,想立一份遗嘱来处理未来的身后遗产。受益人有法定继承人、帮助我的好心人,还有一些公益组织。但我因病书写困难,想咨询能否通过录音的方式留存?公证处能受理录音遗嘱并保管吗?如何收费?
记者调查
按照我国《继承法》,遗嘱有下面几种类型——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录音遗嘱: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同时,录音场地、时间、谁录的、见证人等都需要在录音中交代清楚。
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若办理遗嘱公证,每件收费400元(另收代书费200元);按规定需要录音、录象的,另外收取录音、录象费;遗嘱保管业务则是按年收取,每年200元。2013年和2014年的10月,上海公证行业举办了“两免”公证服务的“公益服务月活动”,在全市为8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为60周岁以上老年人办理免费遗嘱保管。自2015年10月8日开始,这两项服务已不再受1个月的时间限制,常年接受符合条件的老人预约登记办理。
相关链接:遗嘱公证须知
一、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
☆申请人为境内的,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境外的,应提供护照或其他境外身份证件;
☆立遗嘱涉及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存款证明、股权证明等);
☆立遗嘱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及相关的婚姻状况证明;
☆立遗嘱人若已写好遗嘱(草本)的,也可提供。遗嘱中指定遗嘱执行人的,应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明。
二、遗嘱处分的财产,应为遗嘱人个人所有。其中如果有配偶的遗产尚未分割的,应当先办理继承权公证,然后再办理遗嘱公证。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财产份额。
三、办理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注意事项:
☆、立遗嘱人应神智清晰,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无受胁迫或受欺骗等情况。
☆、原来已在公证处办过遗嘱公证的,现要变更或撤销原遗嘱公证的,应当提交原来的遗嘱公证书并到原公证处办理。
☆、立遗嘱人死亡后,遗嘱继承人应当持遗嘱公证书、死者死亡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来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如遗嘱受益人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的,为受遗赠人。则受遗赠人必须在知道受遗赠后二月内来公证处办理接受遗赠的声明书公证。
(有关此话题的详细讨论,可收听上海电台FM93.4,上午9时到10时、下午1时到3时播出的《市民政务通—直通990》节目。 编辑邮箱:jfwenda@sina.com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雍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