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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意判决书走红背后,千案一面的八股式文书已被厌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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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思垣 2016-12-22 19:09
摘要:与其探讨这份诗意判决书是否严谨、理性,另一个问题更值得关注,即如此一份简单的判决书为何会走红?

近日,江苏泰兴市法院的一份民事判决书在网上走红并引发争议。有人赞其充满人文情怀,为“诗意判决书”:亦有人质疑其缺乏法意,有失法院裁决之本分。

 

这不禁让人想起数月前重庆市巴南区法院一份引用《圣经》的判决书,同样也是毁誉参半。这些另类判决书的走红背后,折射出什么社会期待?

 

诗意判决书是江苏泰兴市法院为一对年轻夫妻的离婚诉讼而立。文中引用了“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古诗文,用语也极富个性化,如“生活平淡,相辅相成,享受婚姻的快乐与承受生活的苦痛是人人必修的功课”,等等。这样的诗意表达,与人们印象中严肃而刻板的法院判决文书迥异,引发争议亦在所难免。

 

值得玩味的是,对这份诗意判决书,普通民众大多叫好,而法律人更多的是质疑。

 

反对理由林林总总,概括起来无非几点:有的批其失之“严谨”,判决书应当理性为要,放入诗句有失庄重;有的称之为“矫情”,搬弄诗文乃画蛇添足,这种感性文字是给涉诉者“伤口撒盐”;更有甚者认为法官是在作秀,诗意并非发自内心,纯属抄袭套用等。

 

在一些法律人的观念中,作为裁定当事人纷争的法律文书应该是严肃的、谦抑的,如此煽情的文字是情绪化的表达,不符合法律语言的表述要求。

 

这份判决书是否诗意另当别论,但法院所立文书难道就是应该“板着面孔”,中规中矩,否则便显得轻佻、浮华吗?

 

未必。

 

回归案源,这份裁决书是为民事诉讼而写,且是宗离婚案。不同于刑事诉讼,民事官司特别是像婚姻诉讼,除了秉持法律的公平正义之外,法官讲点情与理,带点感性,以情说服诉讼双方,这点恐怕没人会有异议。毕竟家事审判的目的更多是通过审判来维系家庭的和谐相处,这里的法律更多的功能是卡多佐所言的“社会控制功能”。

 

再者,法官裁判的威严是由正确的裁判结果、正当的审判程序、正确的法律适用、庄重的庭审场景等综合因素共同实现的,如果这些要素均实现,仅仅是判决书中添加几句诗意温情的用语,并不会对其威严有所损益。

 

依笔者之见,只要不违法理,符合法律文书的总体规范,视具体案情,可以给法官一定自由发挥与裁量的空间。判决书引用几句诗文又有何不可?

 

事实上,与其探讨这份诗意判决书是否严谨、理性,另一个问题更值得关注,即如此一份简单的判决书为何会走红?

 

走红并非孤例。此前,重庆市巴南区法院的一份判决书引用《圣经》,被称为史上最拽判决书,围观者众;前不久,浦东新区法院的一审判决书中,法官引用“千里传书只为墙,让人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的“六尺巷”典故,同样也引发热议。

 

透过这些走红的判决书,我们可以读出的是,民众对千案一面、枯燥无味的八股文式文书的厌倦,对个性化文书的渴望。

 

人们已经不满足那些干巴巴、言辞干涩的判决书了,没有哪个优秀的判决书是靠沿袭固定套路、套改既有的模式写就的。随着文书上网的推进,法官的法律文书掀开了面纱,被越来越多的公众“审视”。从这些走红的判决书中,法官不妨可以思考一下,如何重视裁判文书的制作,将其当成自己的作品用心完成,而不仅仅局限于结掉一个案子。这恐怕比单纯的争论要更有意义。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苏唯  编辑邮箱:shzhengqin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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