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版权声明 | 广告刊例 | 联系方式     
选择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青草绿 海天蓝 葛巾紫 极光灰 银河白(默认色)
 
   
  28个职业将持证上岗  
  一年“过渡期” 培训有补贴
       http://www.jfdaily.com 2006-8-17 15:11:18            
 

 

 

解放网讯 (记者 薛亚芳)自9月1日起,28个职业实行“持证上岗”,从业者必须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才能上岗,这是沪上首次大规模实行职业资格准入制度。目前已从业而未取得职业资格的人员有一年的“过渡期”。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日前公布了《关于在本市实施职业资格准入制度的意见》,《意见》规定,技术复杂以及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安全和消费者利益的职业(工种),用人单位应当从取得由国家认可的发证部门核发的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数控机床工、美容师、汽车维修工等28个职业被列入首批实行职业资格准入的职业。

职业资格准入制实施后,不具有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在从事有职业资格准入要求的职业(工种)前,应参加职业培训,在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目前已经从事有职业资格准入要求的职业(工种)而又不具有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在岗人员,应在《意见》实施之日起一年内,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一年后仍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不得再从事相应职业(工种)。用人单位应当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从业人员参加相应职业培训。持外省市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在本市从事有职业资格准入要求的职业(工种)的劳动者,所在用人单位应当组织其到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复核换证。

同时,劳动者参加有职业资格准入要求的职业(工种)培训,符合政府补贴培训政策规定的,可按规定申请培训补贴。

《意见》同时规定,用人单位及职业中介机构向社会发布招聘广告时,应当在招聘条件中注明相应职业资格要求。职业中介机构在职业介绍过程中,对涉及职业资格准入要求的职业,应当从具有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进行推荐。同时,本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职业资格准入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用人单位存在违反职业资格准入规定的行为,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责令其改正,并可依法予以处罚。

据悉,今后,市劳动保障局将根据实际需要,及时调整实行职业资格准入的职业(工种)范围,并向社会公布。

相关链接:

首批实行职业资格准入的为28个职业(工种):食品质量检验员、制冷设备维修工、中央空调工、保健按摩师、数控机床工、贵金属首饰手工制作工、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汽车维修工、废水处理工、美容师、美发师、眼镜验光员、中药购销员、中药调剂员、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营养指导师、餐厅服务员、摩托车维修工、维修电工、热力司炉工、计算机安装调试维修员、汽车驾驶员、起重工、钻石检验员、宝玉石检验员、架子工、砌筑工。(人才市场报供稿)
 
      
   
  上一篇:外企专场招聘会闪亮才市
下一篇:40位在职老板获贷款
 
   
Copyright©2006 jfdail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制作单位:解放日报网络部 版权所有,不得转载
解放服务信箱:
info@jfdaily.com
电话:8621-63521111转网络部 传真:8621-635157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