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本报报道引起地名办重视
"外滩×号"处理方法有定论
| |
| |
|
| |
http://www.jfdaily.com 2006-3-22 0:44:44
| |
| |
解放网讯
本报16日刊登的《“外滩×号”不能随便叫》引起广泛关注,昨天,市地名办经研究后向记者表示,他们将听取市民意见,确认外滩沿线建筑物是否将“外滩×号”用作了整幢楼的名称,从而确定其是否属违法现象。 市地名办负责人表示,外滩沿线的建筑物或商铺纷纷采用“外滩×号”的叫法,确实会产生误导行人的问题,有必要对此进行管理。 在谈到具体处理方法时,该负责人表示,如果“外滩×号”用作整幢建物名称,是不合法的。因为按规定,自1998年以来,本市所有建筑物需要使用名称的,都应向地名管理部门申报,此类难以确定具体地点方位的名称,显然不符合建筑物命名规则。但如果“外滩×号”的名称,仅仅是作为该幢建筑物中的某个商铺的商号,则不归地名管理部门管辖,他们建议相关部门处理这一现象。 市地名办另一位负责人进一步解释说,如果建筑物显著位置刻有“外滩×号”标志,公众普遍认为其属于建筑物名称的,就应按规定改名。若该名称只是刻在建筑物内某个商铺的门前,则仅视其为商号。至于目前“外滩×号”的叫法,究竟是用作建筑物名称还是商铺名号,市地名办表示,欢迎市民拨打电话62541488发表意见。
(I时代报供稿)
| |
| |
作者:(记者 丁丽芳) 编辑:谈遐令
| |
| |
| |
| |
上一篇:女扮男装骗女友巨款
冒牌“白马王子”获刑12年 下一篇:"何洁插足孙楠婚姻"莫名传出
三方齐齐否认传闻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