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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网:法律不保护窦唯

  最近窦唯烧了《新京报》娱记的车子,虽然大多数人感性地同情他,但大多数人也都理性地觉得他没有法律意识。

  我认为,窦唯要想自己得到补偿,要想自己得以泄愤,唯一的办法就是这么做,而法律,对于窦唯来说,是没有任何作用的。

  去年,我有一次丢了八百块钱,这数目说多不多,说少不少,在宿舍里面丢的。

  我一向不信任学校的那些废物保安,于是立刻打了110报案。因为我有朋友是警察,他长期对我灌输一个思想:警察都是活雷锋。

  警察们来了之后,没有做任何现场的勘察,就用警车把我带回派出所,做了一次笔录。我第一次做笔录,不知道一般都是什么样子的,只是觉得做笔录的过程极为弱智。笔录的最终作品就类似小学生作文,还是那种典型的智障型小孩的作品。

  我做笔录回来之后,立刻打电话给警察朋友,他很干脆地说:你这个事情不会有结果的。我问:为什么?他说:因为金额太小了。

  我想,八百块钱对于我来说,一定比八万块钱对于一个阔老板重要。
  然而,法律偏偏不保护我这样的弱者,却能保护经济上是强者的富翁。

  窦唯的事情也一样的道理,他现在不是什么大明星,大红人,身边没有一个强大的公司做背景,也没有一个经纪人代他打理这些与媒体相关的事情。
  如果他很红,自然有人代他去告媒体,但结果不论是得到法律意义上的赔偿还是庭外和解,经验告诉我们,媒体得到惩罚远远不足以让他们停止不道德的报道,更不足以让世人瞩目,他们以后仍然会我行我素。但他现在不红了,他要告一个媒体有多难,作为普通人,相信大家可以理解:打官司有多难,要想告倒一个强势的媒体有多难。他们有的是时间和精力还有足够的人对付你,而对于这样的官司,他们早就司空见惯。

  窦唯以身试法,留下的其实是一个螳臂当车的悲壮符号,是一个无奈之下的自残式自保。
  因为法律不保护他,还有他这样的人。

         作者: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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