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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馒头血案》在沪上律师界引发著作权之争

    一只馒头引发的血案”在网络上问世后,引起社会的强烈反响。这只“肇事”的“馒头”,在沪上律师界也掀起了一场辩论风波。昨天,上海市律师协会就这一网络作品是否侵权组织讨论会,律师们唇枪舌战,众说纷纭。

  “无极”派 歪曲作品本意就是侵权

  “‘馒头’短片是在摘取《无极》片段的基础上,加以调侃的方法制作而成的,在某种程度上,它侵犯了《无极》的著作权。”部分律师站在《无极》一边。
  大量采用《无极》的画面,并在互联网上广为传播,是赞成“馒头”侵权的律师的主要观点。“之所以说它侵权,是因为大部分人看了网络上的‘馒头’短片后,就会对《无极》产生不认同感,这一做法不仅歪曲了电影本身的内容和意义,还给《无极》造成一定的负面社会效应。”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王诵科律师表示,在著作权方面,有一项权利称为保护作品完整权,“馒头”短片的做法,是对该权利的侵犯。

  “馒头”派 合理引用完全合法

  “馒头”短片述说了一件虚构的案件侦破过程,尽管引用了《无极》的相关内容,但引用是否等于侵权,另一部分律师持否定态度。
  有律师认为,根据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若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或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说明某一问题时,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馒头”短片内容看似与《无极》毫不相关,但前者恰是对后者的影评,因此属于合法引用的范围,并无侵权。另有人表示,“馒头”短片针对的是社会上某些不良现象,融入了胡戈本人的创意,是一个独立的作品,虽然部分引用了《无极》的画面,但胡戈本意在于揭露丑恶现象,发表自己的观点,谈不上侵犯后者的著作权,更谈不上侵犯导演陈凯歌的名誉权。

  中立派 下定论为时尚早

  在表态的律师中,认为“馒头”短片侵权的居多,但很多的律师选择了保持中立,有律师认为,没有认清《无极》和“馒头”短片之间的联系之前,无法对侵权一说下定论。
  “两者相似点在于若干画面,但引用若干画面是否能成为认定侵权的依据?”“作品的完整权具体包含哪些方面?相对独立的‘馒头’短片是否触及其中某一方面?”对于类似的疑问,亚太长城律师事务所陈学斌律师表示,影评也好,学习、研究也罢,都有一定限度,没有确定“馒头”短片是否超出这些允许范围之前,还无法随意下结论。

2006-2-21 1:29:53      稿件来源:新闻晨报   作者:□记者 葛志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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