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大代表呼吁为“地下城市”建“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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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地下城市”空间迅速扩大。“十一五”期间,随着本市轨道交通网络建设,地下综合管网、地下停车场、地下购物街等将不断增多。如何规避地下空间开发风险,增强长久营运的安全系数?许丽萍代表在书面意见中呼吁,新一轮地下空间开发应建立有效风险防范机制,为“地下城市”建“防火墙”。 【调查】近年来,因基坑开挖等地下工程施工引起的塌方、流砂等各类事故时有发生,涉及地下空间的管道破裂、地面塌陷等突发灾害事故,也不绝于耳。某地消防局对登记在册的近2万处地下空间专项检查发现,近四成地下空间存在各类火灾隐患。 发达国家的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史表明,当人均产值达到或超过500美元时,就进入大规模开发地下空间的阶段;人均GDP在1000至3000美元之间时,则达到开发利用的高潮。目前,上海地下空间已开发面积约440万平方米,是全市总面积的万分之七。作为一个土地资源稀缺城市,当地面土地资源趋于饱和时,转向地下发展是必然趋势。 【建议】许丽萍代表认为,上海部分早期建设的地下管网,已出现老化、超负荷运行等现象,周围环境条件改变易导致其破裂。目前,各类地下设施资料未信息化集成,部分档案资料与实际情况也有差异,一旦发生事故,难以快速找到事故源。地下设施建设期与运营期管理风险均很大,且事故具有隐蔽性、难以及时发现的特点,更增加了风险的概率。 针对上海特殊的地质条件,以及中心城区复杂的环境条件,要确保地下工程建设、营运的安全及可持续发展,必须强化抗灾减灾体系,细化预案机制、快速反应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制。政府应投入必要资源,支持相关行业组建能快速反应、技术精良、善打硬仗的抢险队伍,包括专家咨询队伍,并积极运用信息化技术,以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使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李志强代表认为,要尽快制定出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包括对地下空间开发规划的立法,明确布局,突出重点,避免把钱花在工程建成后的整治上,确保本市地下空间开发、应用等安全。 【同期声】目前,《上海市地下空间概念规划》已由市政府正式批准。按照规划要求,各类地下设施布置应首先按照管线综合规划规范,考虑平面协调。如人和车产生矛盾时,行人空间优先;地下民用设施与市政设施发生冲突时,市政设施优先;交通和管线产生矛盾时管线优先;不同交通形式产生矛盾时,根据避让的难易程度决定优先权;管线之间产生矛盾时,重力管优先。 【他山之石】日本在尚未形成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法规体系时,开发地下工程,事先都要进行大量详尽的调查、分析、论证、预测和评估等研究,有一整套严格管理实施制度。从空间设计理念来看,日本地下空间开发、场所利用在满足快速、舒适、便利、安全功能的同时,为市民提供宽敞、明亮、温馨、平和、卫生、美观的环境空间,并确立了极为严格的地下防灾制度:严格实施城市规划法、消防法、建筑法和铁道事业法的相关规定;严格实施防灾制度,配备规定的防灾装置;设置地下街管理机制,事先设想各种可能发生的灾情,制定避难对策,增强市民防灾意识,提高意外灾情发生时的应对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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