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日报
新闻晨报
新闻晚报
申江服务导报
报刊文摘
I时代
房地产时报
支部生活
上海小说
职场指南
人才市场报
上海学生英文报
IE版本需6.0或以上
国际新闻
中国新闻
实用新闻
上海新闻-经济
上海新闻-民生
晨报财经
文化娱乐
欧锦赛特刊
晨报闲话
晨报闲情
晨报热线
体育新闻
晨报倾诉
晨报教育
晨报证券
晨报气象
上海新闻-教育
上海新闻-社会
晨报行动
晨报视点
|
上海新闻-社会
| 2004年7月5日
龙卷风毁坏蔬菜大棚
“接盘”承包人自己埋单
------------------------------------------
□记者李郭平通讯员孙文萍
晨报讯刚承包不到两个月的蔬菜大棚因一场龙卷风被毁,陈某找到发包人熊某商量大棚修复及经济损失负担问题,两人发生争执,陈某便告上法庭,青浦法院近日对此承包合同纠纷案依法作出一审判决。
位于青浦野马浜某生活服务中心菜地一直是熊某承包经营。2003年5月23日,陈某与熊某签订了一份转包合同书,约定熊某将自己承包种植的中心菜地19.60亩、蔬菜大棚18个、房屋、储物间及部分被告购置的生产工具转包给陈某,每年租金人民币1万元。此后,陈某陆续投入2万余元,用于支付租金及购买蔬菜大棚薄膜。
不料同年7月10日傍晚时,青浦地区突然雷雨大作,还刮起了龙卷风,陈某刚刚承包不到2个月的菜地,由于遭飓风袭击,18个蔬菜大棚倒塌了16个,导致所种植的空心菜颗粒无收,遭受了巨大的损失。对此,陈某认为主要是熊某搭建的大棚质量有问题,于是要求熊某赔偿损失1.9万余元。
青浦法院受理此案后,向气象局查询了2003年7月10日菜地所在地的天气状况。据记载,当日17时50分至18时55分,当地的确遭到龙卷风的袭击。然而,由于陈某在签订合同前曾在菜地工作,对大棚的搭建情况是明了的。在签订合同时,双方也未对于蔬菜大棚的搭建要求作出约定。合同订立后,菜地经营风险转由陈某承担。大棚因自然灾害倒塌,应由陈某自行修复,以蔬菜大棚质量不合格为由认为大棚的修复责任在被告处,并提出赔偿要求,没有法律根据。
上一篇:
做好事反遭殃热心人上法庭
本站点所有内容为解放日报报业集团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及建立镜像
制作:解放日报网络部,联系电话:(8621)63521111转网络部 传真:653157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