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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在立法听证会上直陈己见 人行道一点五米,太窄  
 
       http://www.jfdaily.com 2006-8-17 8:09:54          稿件来源:解放日报  
 
  
  人行道最低通行标准以多少米为宜?社会公益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该如何界定?昨天,33位听证陈述人参加《上海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立法听证会,就城市道路的公共通行权陈述自己的意见。

  人行道该有多宽?

  《修订草案》第35条规定,占用城市道路人行道设置公共服务设施的,经批准后方可在宽度大于3米的城市道路人行道上设置,且应当确保设置后城市道路人行道通行宽度不低于1.5米。
  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局长黄融解释,考虑到两个人相向而行各占0.75米,而将底线设定为1.5米。但大多数听证陈述人并不认同这一标准。更多市民提出,底线改为2米更合适。市民赵才穆表示,如果遇到雷雨天气,相向而行的撑伞人的实际距离远远大于1.5米,2米则比较安全而适中。

  流动厕所多一些?

  《修订草案》第34条规定,占用城市道路人行道设置交通标杆、路灯杆、电杆、消火栓、邮筒、废物箱、电话亭、公交站点(牌和亭)、出租车扬招牌和道路停车咪表等社会公益设施的,应该符合各设置单位的行业设置规划。
  听证陈述人普遍认为,社会公益设施的界定不够明晰。在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工作的彭燕玲认为,在人流集中的商业区,流动厕所远远不能满足市民需要,能否将流动厕所列入公益设施加以考虑。

  废物箱何去何从?

  《修订草案》第34条规定,禁止占用宽度小于1.5米的城市道路人行道设置除交通标杆、路灯杆、电杆、消火栓以外的其他设施。
  彭燕玲认为,《修订草案》规定,对1.5米以下的人行道,只可设置交通标杆、路灯杆、电杆、消火栓四类设施,这就意味着相当一部分废物箱将被淘汰。按通行标准,一般商业文化大街每30—50米设置一垃圾箱,主要交通道路每80—100米设置一垃圾箱,其他道路每150—200米设置一垃圾箱。如果废物箱被取缔,市民在相当多的路段将无处扔垃圾,城市环境将受到破坏。市民王连明则认为废物箱不一定要设在马路上,有关部门可考虑别的办法。
 
  作者:本报记者 王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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