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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业协会 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 全国房地产商会联盟 中国国际科学和平促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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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中国房地产诚信企业”评选活动拉开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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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活动上海地区不收评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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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jfdaily.com 2006-8-17 8:26:06 稿件来源: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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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活动背景
建设小康社会是党中央在新时期的战略目标,构建和谐社会是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住房是小康的标志,安居才能乐业。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在新时期,全国各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实现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作出了巨大贡献。然而,也有少数房地产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不讲诚信。每年,各地的消费者协会受理许多因商品房质量问题、虚假广告、合同争议而引起的投诉,少数房地产开发商虚假售房、虚假信息、哄抬价格、串通中介炒卖期房等行为,破坏了广大房地产开发商的形象。 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是规范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必要举措,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企业要生存要发展,就要创品牌,而诚信是品牌的基石。诚信越好,越有利于企业的发展,要通过开展诚信评选活动,使讲诚信的企业越来越壮大,使不讲诚信的企业没有立足之地。 开展诚信体系建设是项政治任务,实践科学发展和建设和谐社会的具体举措。也是落实胡锦涛总书记“人民利益无小事”讲话精神的重要活动。 本次活动的宗旨是营造“守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行业氛围,强化房地产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引导房地产诚信自律,依法经营,发挥诚信企业在行业中的典型示范作用。 本次活动纳入联合国第十八届国际科学与和平周体系,获奖者将在2006年11月上旬,在北京人民大会堂由国家有关 部门领导人颁奖。
二 参评条件: 1、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国营、民营、合资及股份制房地产企业; 2、模范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法令和法律法规,在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中做到:商品房销售手续合法;商品房质量合格;商品房广告真实合法;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平等合法;按约定期限交房;依法处理商品房面积争议;按规定期限办理房地产权证;前期物业管理到位。 3、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成绩显著;4、获过地方多项荣誉称号。
三 活动时间: 2006年6月下旬开始报名,8月下旬前报送材料9月底由专家委员会评选,11月上旬在北京人民大会堂由国家有关部门领导人颁发奖牌、证书。 四组织机构:主办单位: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全国房地产商会联盟中国国际科学和平促进会承办单位: 全国房地产商会诚信工作委员会解放日报《住宅消费》 上海力耕广告有限公司协办单位: 中国主流报刊影视媒体宣传联盟请各单位积极协助开展推荐、评选。 组委会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206室邮编:200001联系人:吴杰 牛忠麟 手机:13391336979 13512166585电话:021-63411036 63411028-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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