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jfdaily.com 2008-5-5 08:22
稿件来源:解放网—
上海法治报
据
《西安晚报》报道,安徽省政府新闻办日前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阜阳肠道病毒(EV71)感染病例已升至3321例。安徽省政府已将此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从三级反应提升为二级反应。
为加强手足口病防治工作,卫生部决定,将手足口病列入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丙类传染病进行管理。
疫情信息公开方能保障民众权益
对于手足口病防治,我们要清楚地认识到虽然它来势汹汹,但只是一种儿童传染病毒,对手足口病防治既要高度重视、做好一切必要的防护措施,又要保持乐观对待的情绪。
事实证明,若政府、媒体不采取迅速有效占领信息阵地,不以信息公开透明的坦诚姿态为民服务,那么手足口病防治的主流宣传就会让位于人际传播、小众传播等非理性传播渠道。
民众要以自治精神对付公共危机。而这种自治精神必须是在掌握了相当信息资源的前提下才能普及。民众需要了解完全真实可信的手足口病防治动态,包括传染范围、被感染人数等,学习各种手足口病防治的医疗卫生基础知识,这就需要职能部门发挥力量,将手足口病防治的相关信息向社会及时传递,以便于民众保持与政府的良好信息沟通,增强自我防范意识。
通过切实可行的手足口病防治信息公开,让每一个人都了解掌握必要的信息和知识,无疑是以最小成本换取最大边际效应的明智之举,是落实公民知情权的应有之举。我们要相信科学、尊重科学,用科学证明行之有效的心理和文化调节来应对疫情,用信息公开保障民众合法权益。
应对手足口病完善疫情预警还不够
这意味着各地应该根据
《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的要求,加强对手足口病的监测和报告,按规定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对疫情在24小时内发出网络直报或寄出传染病报告卡,意味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规定及时、准确地发布辖区内的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确保公众的知情权。
然而,应对传染病,仅仅有规范还不够。
手足口病依靠的是肠道病毒传染,疫区民众不良的个人卫生习惯,或疫区某些卫生死角的存在,是助长疫情的最大帮凶。因此,要控制疫情,就需要在疫区广泛开展全民性的爱国卫生运动,革除不良卫生习惯,清除卫生死角。这一切都建立在全民知情、全民动员的基础上,这样才能在全社会建立良好的卫生环境,培养健康的卫生习惯,从而让疫情无所逞凶。
对大规模传染病的防治,古今中外都有很多好的经验,也有不少惨痛的教训。国外对疯牛病和禽流感,有很好的通报、控制、反应机制;中国也有
“血防”的成功典范和在SARS防治上的经验与教训。在此次手足口病疫情防治过程中,这些相关的经验与教训,都需要重视起来,力避在疫情控制、疫情通报、社会信息发布等多个环节上,重蹈过去的覆辙。
应对突发事件卫生部要向安监总局学习
卫生部早在4月15日就接到报告。可直到第16天才派出工作组,第17天才
“将手足口病列入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丙类传染病进行管理”,太晚了。
这和国家安监总局应对矿难相比,差距不小。这些年来,每有矿难发生,安监总局人马总是在第一时间到位,总是在最短时间内提出抢险求援的方案和意见,并和当地政府领导一起,组织实施求援行动,力争把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如2007年7月29日8时30分,河南陕县支建煤矿发生透水事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带领人马于当天下午直到现场;2007年12月6日凌晨,山西洪洞发生矿难,李毅中一行也是当天下午就赶到现场……
须知,应对重大疫情和应对矿难一样,时间就是机遇,一分一秒都关乎生命。动作快半拍和慢半拍,效果大不一样。如陕县支建煤矿透水事件,安监总局接到报告后就立即研究,提出
“启动紧急求援方案,成立抢险指挥部”、
“分析检查地面透水点,采取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防范措施”等6条意见,对救援起了关键指导作用。而李毅中等人当天下午赶到现场,和地方领导一起组织指挥,更有利于统一行动。结果,经过76个小时救援,69名被困矿工全部被救,创造了中外矿难救援史上的奇迹。
平心而论,就应对突发事件上,卫生部难道不应当向安监总局学习吗?
阜阳病儿高死亡率的背后是什么
手足口病,一种由肠道病毒感染引发的
“并不罕见”的传染病,为什么独独在安徽阜阳为祸之烈,竟至于短时间内夺走22条幼小的生命?
媒体报道的病例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能见的视角:在这样一场并不致命的疫情中,病儿的生或死,居然并不取决于一套成熟有效、人人均享的公共医疗保障系统,而更多地依赖于病儿方面的自救,确切地说,取决于父母智识水平的高低、信息获取的快慢、人脉关系的多寡以及支付能力的强弱。
在公开的信息渠道封闭或歪曲的情况下,那些连
“谣言”都未能到达的农村,患儿的父母信息不通,亦没有通达医院获得特殊对待的门路,最后可能也难于支付
“人体免疫球蛋白”这样的昂贵针药。可以悲哀地预见,最终的死亡患儿名单上,又会是农村患儿占多数。无数事例证明,在缺乏公平的投入机制、屡出纰漏的监管机制之下,受害者总是离政策、资源及信息最远的贫弱农民。
“患儿均在6岁以下,多为两岁左右幼儿”,这些生命稚弱而又蓬勃生长,他们与外界接触的通常方式是动手动脚,与小伙伴们更是耳鬓厮磨,抓来挠去,无论是对病菌,还是对成人社会的疏漏,他们完全不设防。
在这个环境每况愈下、病毒日新月异的世界,谁来为孩童设防?只能仰仗于公平、积极且高效的医疗卫生体制。
阜阳疫情迟报还是瞒报需要中立调查
针对有媒体质疑阜阳迟报疾病疫情一事,阜阳市疾控中心副主任万峻峰予以否认。
其实媒体对阜阳市政府在疫情公开方面的质疑,已不仅限于“迟报”上,更在于瞒报,或干脆以谎言应对传言的做法。毫无疑问,从造成的后果与责任承担的角度看,
“瞒报”、 “以谎辟谣”与
“迟报”都是不可同日而语的。
对一个并不复杂的传染病疫情的认定到底要多少时间?媒体报道第一位患者死亡在3月27日,而新华社的公开报道则在4月27日。
虽然手足口病在我国尚不是法定报告传染病,但它也不是多么生僻的疑难杂症。在这种情形下,尤其是在3月末就有患者接二连三地死亡之后,担负传染病防控职能的部门竟以
“历史上没有出现过手足口病,也没有实验室检测能力”来卸责,实在难以自圆其说。
在信息公开的制度设计中,瞒报是比迟报更恶劣的行为,而谎报是比瞒报更恶劣的行为。阜阳有关部门在这场疫情中有没有迟报、瞒报或谎报的行为,这显然不能由当地有关部门自证清白或自证其罪,而必须有更权威更中立的调查。
在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即将实施之际,能否将这件被公众质疑的阜阳 “信息公开案”办得让人心服口服,无疑载承着公众巨大的期待。
(宗鹤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