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模小、不规范的劳务派遣机构,随着明年《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多数将不复存在。昨天举行的“新劳动法律体系下人才派遣业务的变革”论坛上,沪上劳务派遣行业的巨头纷纷表示,2008年1月1日后,劳务派遣行业将会进行洗牌,行业中的“劣品”将被自然淘汰。
据介绍,劳务派遣就是派遣机构“只雇人,不用人”,而用人单位“只用人,不雇人”。上海经营者服务有限公司营运总监蔡幸告诉记者,粗粗统计,现在上海从业人员中大概有65万人是属于劳务派遣性质的,而且人数还在增加。但长久以来,这个行业缺乏应有规范,存在很多问题。
蔡幸告诉记者,比较多的派遣业务由于想要节约用工成本,存在比较严重的同工不同酬等情况。影响最为恶劣的是“二次派遣”,通过与所谓“合作伙伴”等互为代理,造成劳务派遣层层转包现象,由此带来了大量潜在的劳务纠纷。其始作俑者多是实力和资质不合格的小机构、小中介。“甚至路边租间房子,就开始从事劳务派遣,被派遣人员不会有任何保障。”蔡幸表示,由于用工单位和被派遣人员没有劳动关系,且考虑到服务费用便宜,也不会对派遣机构“挑剔”。
“明年行业内,大量资质不好的机构将会被淘汰。”上海人才有限公司副总裁张锦荣表示,《劳动合同法》专门规范了劳务派遣这种用工形式,其中派遣机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万元;派遣单位被要求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合同;无论出处,同工同酬;劳务派遣被限定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工作岗位等,大大提高了行业门槛,那些不交社保、不同工同酬、不劳动保护的派遣机构在明年将很难生存。蔡幸也表示,《劳动合同法》中也明确了用工单位对被派遣人员的责任,用工单位将不敢再随便找“街边小店”,以免由于派遣机构不规范造成劳务纠纷,牵连自己。这也压缩了小机构、小中介的生存空间。
“既是行业的重新洗牌,也会是行业的大发展。”蔡幸告诉记者,对于资质好的派遣机构来说,《劳动合同法》带来运营成本增加的同时,更多的是机遇。由于企业本身在明年以后,在人事招聘、管理上将面临很大的挑战,为了转移风险,将有更多的企业会选择劳务派遣。他透露,因为对市场看好,现在沪上大的劳务派遣机构的服务费用,几乎都已经在计划调高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