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有了人民代表,何来“市民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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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jfdaily.com  2008-5-5  稿件来源:解放网-支部生活

  【事件】《无锡新传媒》报道,今年无锡市人代会,除依法当选的人民代表与会外,还有20名旁听的“市民代表”。他们端坐在人大代表中间,聚精会神地聆听政府工作报告,边听边在手中的会议材料上勾画。这些市民代表中有企业职工、教育工作者、社区工作者、医疗工作者等,经过各区推荐来到大会堂旁听人代会。首次旁听人代会的市民代表在座谈会上侃侃而谈,提出希望和建议。

  【声音】地方人代会吸收“市民代表”参加,并且组织座谈,让他们提出意见、希望与建议。这显然是人代会组织者为“更好地拓宽民言渠道、广纳民智民慧”而采取的措施。笔者注意到,近年来,已经有多个地方人代会采取了这一做法。与会的“市民代表”,对此也颇有好评。然而,在人民代表大会上,人民代表与“市民代表”是什么关系?人代会是人民代表议政的会议,有了人民代表,还要邀请一部分“市民代表”,法理上有问题。人民代表是依据选举法,由社会各方面、各地区、各界公民选举产生、并被授权代表各自选民的代言人。在人代会上,他们代表的是选民的意愿。“市民代表”在会上“侃侃而谈”是谁授权的,代表什么人的呢?找不到法律依据。
  相信许多地方人代会挑选“市民代表”进入人代会会场,主观上是想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但是,让他们在会上“侃侃而谈,提出希望和建议”,则越出了“旁听”的界线。如果把这种形式保留下来,成为人代会的常态,在一定的情况下,就可能对人代会的正常进行带来某些麻烦。第一,挑选、邀请“市民代表”没有合法的程序。第二,“市民代表”“侃侃而谈”,如果仅仅表示“拥护”,对人代会没有实际意义。如果他们在“侃侃而谈”中,发表与众不同的意见,对会议的进程、对代表的倾向甚至对表决、选举会产生什么影响,就必须考虑了。事实上,随着改革的深化,城市的发展,会有一些市民希望绕开人民代表,把一部分群众的意见直接送到会上。面对这种情况,人代会无论选择、邀请谁都会引发更大的矛盾。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的是,充分发扬民主,选对选好人民代表,让人民代表更有代表性,更有能力、智慧与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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