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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始终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让司法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下开展,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 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大量矛盾以案件形式进入法院。维护社会稳定和谐成为了司法工作的重中之重。以奉贤区人民法院为例:前几年,法院收案一直徘徊在8000件左右,2006年达到11000件,增幅4.2%,2007年达到14300余件,增幅为31%,今年1-3月份,法院已收案4031件,同比上升20.54%,给司法实践带来很大压力。只有主动争取和紧紧依靠党委的领导,充分发挥综合治理的优势,才能掌握工作主动权,运用各种手段定纷止争。 在审判实践中,司法机关还要着眼于服务大局,聚焦热点难点,开展司法审判调研。如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农村征地、国有中小企业资产运营、劳资纠纷等问题比较突出的情况,充分发挥审判资源独特优势,联合政府各部门共同开展重大课题调研,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为地方经济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对劳动争议审判实践带来相当大的影响。非公企业及其他组织与劳动者之间的纠纷进入民事诉讼途径,给本已压力甚重的法院维稳工作带来影响,新、老用工制度的变化,易造成部分劳动者因心理落差而缠讼上访等,这些新情况新问题的解决,需要法院在做好依法审判的基础上,更要做好法制宣讲和正确引导工作,避免矛盾激化。 解决民生问题和保护人民群众的各项权益是贯穿党的十七大报告全篇的一个重点,如何通过人民法院的工作,切实解决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类民生案件将是法院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为此,奉贤法院推出了“三快三优先三上门”系列措施,即快审、快结、快执,优先受理、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上门受理、上门开庭、上门送执行款(物),体现出司法关怀和司法过程中关注民生、关注社会弱势群体的理念,体现了人民司法为人民的宗旨。法院还与区司法局、区残联联手共建立残疾人法律保护机制,开辟残疾人维权的“绿色通道”。并在地方党委的支持下,设立巡回法庭,选派一批资深法官定期定点到司法所,对口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精心选择一批群众关心、在当地有一定影响力和典型意义的案件,流动审判,以案释法,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在法庭设立立案接待点、专项执行组,方便当地群众诉讼。 总之,司法工作在党的领导下为社会和谐稳定服务,为国家发展大局服务,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个显著特点,也是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根本原则。在这一过程中,要树立公正高效权威的法院形象。司法的公正性、高效性、权威性是由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决定的,只有坚持党的领导,司法公正、高效、权威才能实现。坚持党的领导是人民法院正确行使审判权力,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权威的前提和根本保证。 司法工作还要勇于创新,大胆实践,促进社会和谐,全面推进党的建设。要铭记司法为民的宗旨,时刻把群众冷暖放在心上,倾听民意,呼应民声,用人民赋予的权力为人民谋福祉。要增强忧患意识,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居安思危,永不懈怠,开拓进取。要将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融合贯彻于司法工作的始终,全面推进党的建设。 (作者系奉贤区人民法院院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