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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以为巧妙,采用瞒天过海的办法,在已审批的报销单据上私自添加数额,以多报销费用来侵占公司资金,达28万余元。日前,上海某复合新材料有限公司原总会计刘士娟被青浦区人民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刘士娟80年代末大专毕业后,一直从事财务工作。2001年进入上海某大型国企公司后,因工作表现出色,很受器重,一年后,就被委派到上海某复合新材料有限公司担任总会计一职,并兼任财务经理,年薪高达30余万元。但随着权力日增,她的贪欲逐渐膨胀。 2004年8月,刘士娟迈出了犯罪道路上的第一步,她在一张原为8000余元的报销单上添加名目为“其它”的费用10000元,并在其后附上了几千元的公交卡定额发票充数。不费吹灰之力,10000元就进了刘士娟的荷包。2005年1月,她在一张仅为1000余元的报销单上添上30000元的所谓“招待费用”。2006年1月,一张400余元的报销单上被其添加为20400余元。 为了能提供足够的发票凭证,刘士娟四处搜集发票。2005年5月的一张报销单所附的发票中,竟然夹杂着她去无锡扫墓和带全家去常州游玩时所花的费用发票,更为离谱的是,还出现了6张婚庆公司的定额发票。 为了让自己的“捞钱计划”长期顺利进行下去,刘士娟偶尔会给工作人员发放一点加班费。这样,当她拿着自己填写的报销单,让职员们作为报销人签字时,往往不会被拒绝。出纳在给她报销时,即便有些许疑惑,也往往被她一句“总经理都签字了,你报销就行了”,搪塞了事。 然而,纸包不住火,刘士娟大额报销费用的行为还是引起了注意。因为,报销单经总经理签字后即可到出纳处领取现金,但刘士娟却总是将报销单先锁到保险柜里,等到日后再报销。再者,财务人员对日常开销是比较清楚的,平日招待之类的花费极少,通常在几百元,几千元已属罕见,更不用说上万元了。 发现异常情况后,财务人员便对刘士娟的行为多留了一份心。2005年12月的一天,刘士娟拿着两张报销凭证让总经理签字去了。也许是长时间的平安无事麻痹了她的警戒心。签字回来后,她未将两张报销凭证锁入保险柜,直接放在了抽屉里,财务人员发现两张报销凭证的金额分别为950元和130元。而日后刘士娟到出纳处报销时,金额却赫然变成了9950元和7130元。财务人员立即将情况上报公司,公司立刻展开了自查。经查,从2004年8月开始至2006年4月,刘士娟用类似的方法侵吞了公司资金共计28万余元。至此,刘士娟的犯罪行径终于浮出水面,并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