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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是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一项根本制度。党工委讨论决定问题能不能很好地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形成的决议能不能得到贯彻落实,关键在于强化一班人的六种意识。 党性意识。党性是阶级性的最高而集中的表现,它要求共产党员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分析处理问题,树立远大理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遵守法纪,联系群众。这是党性的五个特征。因此,每一个党工委班子成员,只有不断增强党性意识,才能立党为公,无私无畏;才能思想不松,干劲不减;才能容人容事,在思想上合心,工作上合力,行动上合拍;才能有强烈的事业心,为党更好地工作。 核心意识。党工委是社区统一领导和团结的核心,自身搞不好团结,就不可能带领群众搞好各项建设。加强班子团结,搞好党工委建设,对于贯彻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工作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因此,班子成员应自觉维护“核心”的团结和统一,坚持党委集体领导,自觉服从班子建设需要;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贯彻落实党工委统一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才能有效地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 协商意识。党工委民主决策除了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还需要协商。在两种不同意见不相上下的情况下,简单的票数已经很难有说服力。因此,这个时候,应当提倡协商,而不是争权大权小,争你高我低,争个人说了算,否则,势必影响团结。协商的原则是:大问题不能牺牲原则,小问题不能牺牲团结。 服从意识。党工委必须坚持集体领导,凡属重大问题,都要由党工委民主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集体作出决定。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认真考虑,但党工委议事一旦形成决议,班子成员包括持不同意见的人都应坚决服从,无条件地执行,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决议的执行。 群众意识。社区工作千头万绪,但说到底就是要把社区管理好,为居民服务好。因此,党工委成员都须牢固树立群众观念,真诚地倾听群众的呼声,真情地关心群众的疾苦,真心地为群众谋利益。班子成员树立了正确的政绩观,群众意识强了,在开展工作上有了共同的价值取向,讨论决定问题,贯彻好民主集中制就多了一些思想基础。 维护意识。党工委成员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维护班子的团结,自觉维护他人的声誉,维护集体形象。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应充分信任,互相维护,与人为善,以诚相待。从某种意义上讲,维护他人的威信,就是维护自己的威信。互相之间要多看别人的长处,多讲别人的优点,做到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就能在社区建设上形成坚强的合力,使班子团结在牢固的基础上。这既是贯彻民主集中制产生的结果,也是贯彻民主集中制需要的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