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法制||
 
民事官司先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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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jfdaily.com  2008-5-9  稿件来源:解放网-新闻晚报
  晚报讯 杨浦区司法局与杨浦法院联手探索人民调解前置工作。今后老百姓到杨浦法院 “打官司”,凡是涉及婚姻家庭、“三费”(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继承、收养、相邻、小额民间借贷、争议不大的人身与财产损害赔偿、物业等8类纠纷,在立案之前,要由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或各街道(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先行调解。此项探索有助于降低诉讼成本,减少当事人诉累,妥善化解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作者: □记者 王凤梅 通讯员 何天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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