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中国||
 
台湾本月施行新规
“登记婚”将取代“仪式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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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jfdaily.com  2008-5-5  稿件来源:解放网-新闻晚报
    □据新华社电
据台湾媒体报道,由于法规修订,从本月23日起,以往在岛内通行的各种“仪式婚”将不再具有法律效力,民众结婚必须前往户政机构办妥登记手续,婚姻关系方能生效。
在台湾,所谓 “仪式婚”是指结婚双方当事人在公开场合举办结婚仪式,并有2人以上证人在场,结婚即生效,未在户政机构办理结婚登记并不影响婚姻效力。以往,喜宴、法院公证、宗教婚礼等各种“仪式婚”,常导致重婚、骗婚等争议。
修订后的法规要求,结婚应有书面婚约,有2人以上证人签名,并应由双方当事人亲自到户政机构办理结婚登记。台湾媒体报道称,这将有利于减少相关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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