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深夜驾车撞进一古玩店,造成红木古家具等收藏品损失。双方对评估价值意见不一而打起了赔偿官司,近日,闵行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上海颛峰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赔偿凌先生68万余元,驾驶员王先生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损坏的红木家具等在颛峰公司或王先生付款起10日内向凌先生收取。
凌晨小客车撞进古玩店
2007年1月15日凌晨,在闵行区平阳路、合川路路口处,王先生在驾驶颛峰公司的小客车过程中,不慎撞进凌先生经营的店铺,因店铺经营的大都是红木古家具等收藏品,红木床椅几桌严重损坏,陶瓷玻璃制品也毁了不少。 事故虽没有人员伤亡,但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公安机关认定王先生负事故全部责任。然而,在一家鉴定公司出具的报告中,只给出了损失价值3万多元的结论。由于此价值与凌先生的心理价位相差巨大,故在索赔过程中,双方不能达成一致。 为此,凌先生将王先生及其颛峰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依法判令王先生赔偿经济损失60多万元,颛峰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评估价值增加20倍
因双方对物损价值存在很大分歧,故而进行了再次评估,结论为财产损失评估值为近70万元,与第一次的鉴定相比增加了近20倍。 王先生与颛峰公司认为,损坏的物品应以修复为主,受损物品仍具有一定价值,仅同意赔偿受损财产评估价减去物品残值之间的差额部分,如
“红木八仙桌、红木太师椅、红木茶几、红木花板、红木镜框、红木小开门床、铁制美式汽油灯、明朝红木太师椅、紫檀官帽椅、红木西式茶几、红木麻将桌”等。 凌先生认为,红木古家具等有其特殊的收藏价值,即使修复仍影响其收藏增值,且相关修复时间、成本、修复水平直接影响藏品的增值,故坚持要求按评估价赔偿,受损物品同意交出。
赔钱后可收取受损家具
在审理中,颛峰公司确认王先生是该公司员工,事故发生之时,他在履行职务行为,故应由公司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据此,法院认为,这起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应由颛峰公司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但王先生存在重大过失,应依法承担连带责任。关于颛峰公司对部分受损物品主张修复的意见,考虑到红木收藏品修复时间、修复成本、修复后市场价值等不确定的复杂因素,法院最终确定,由颛峰公司和王先生按评估价赔偿经济损失。王先生和颛峰公司主张赔偿经济损失后有权收取部分可修复利用的受损物件,法院予以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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