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陆慧通讯员万剑峰
孝子为父母购买墓穴落葬,事后因通道与寝园产生纠纷,为1.2平方米的通道,肖先生将寝园告上法庭,要求恢复原状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等7300元。日前,一审、二审法院对这起特殊侵权案作出相同判决。
孝子为双亲买墓穴
2003年8月16日,肖先生与某寝园签订了一份《墓穴购销合同》,约定购买12号双穴墓,用于安葬双亲。墓穴占地面积为5平方米,使用期限为70年以内,合同还对价款及支付方式等作了约定。同日,肖先生即取得了12号墓穴证书。
寝园根据合同要求,拟定了墓穴设计图,肖先生看后同意并签字确认。按照设计图要求,该墓穴的实际占地面积为4.7平方米,其中长2.35米,宽2米,并于同年建造完成。之后,肖先生按约向寝园支付了墓穴价款7万元及10年维护费3150元。同年12月22日,肖先生将父母安葬于12号墓穴。
1.2平方米墓道之争
去年初,肖先生认为墓穴前并未修筑道路,给家人扫墓祭拜带来不便,遂向寝园提出在墓穴前修一条道路。寝园听取意见后在墓穴前(南面)修筑了一条通道,供其祭拜。然而,肖先生实地察看后认为,寝园在修筑道路时,擅自占用了墓穴的1.222平方米,属于侵权行为。因此,多次前往寝园交涉,希望能恢复墓穴原状,并留有墓穴的正常通道,但几次交涉未果。
肖先生将寝园告上法庭,要求判令寝园按照墓穴设计图将墓穴恢复原状,并留有通往墓穴的正常通道;当庭赔礼道歉,并保证不再发生类似事件;赔偿经济损失23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法院判寝园按图复原
法院认为,虽然寝园辩称系征得肖先生的同意并按其要求才作修改,但未能提供相应证据予以佐证,故不予采信。
至于小于0.6米的问题,且根据双方签订的墓穴购销合同,对墓穴间距没有约定,如果肖先生认为间距违反法律规定,可通过行政途径予以解决,不属本案处理范围。
据此,奉贤区法院一审判决,寝园对肖先生购买的墓穴,按设计图恢复原状,同时口头赔礼道歉;对原告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抚慰金的诉请不予支持。
一审判决后,肖先生提起上诉。近日,市一中院审理后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