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沟通||
 
有人用自己失窃身份证买车卖车 男子认为4S店工作不到位
打1元钱官司讨要姓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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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岁的夏航想想就觉得很恐怖。一个看不到摸不着的人,用他的身份证买车卖车,一切过程他都一无所知。他是当事人,却也是最后一个知情人。但当他每一个环节问下来,似乎经手人都觉得自己没有责任。
  昨天,夏航最终决定,打一场1元钱的官司,追讨自己的姓名权。

  来信:莫名其妙

  夏航是一家时尚杂志的编辑,今年3月初,他在逛街时被小偷划破皮包,连同钱包一起被窃的还有身份证和社保卡。夏航立即挂失,4月初,他补办了新的身份证和社保卡,5月初,他领取两卡。
  10月15日,夏航收到一封来自于北京一汽丰田销售公司的EMS,信函在开头称呼夏航为“尊敬的皇冠车主”,而信函内容都是针对皇冠车主的一些活动资料。
  “这信怎么有名有姓地寄到我家里来呢?”夏航打了个电话到北京,答复让他吃了一惊。“夏航先生,由于您购买了我公司的皇冠轿车,所以我们把活动资料寄到您家。”客服小姐说。“我没有买过车啊。”夏航大惊。
  夏航的反应让对方也一头雾水,查阅记录后,客服小姐告诉夏航,他的个人信息是从上海中汽丰田一家销售店数据库里查询到的,根据记录,夏航曾于6月份在这个销售点购买过一辆丰田车。

  交易:悄无声息

  夏航立即与中汽丰田这家4S店取得了联系。对方的销售经理确认,一名男子于6月29日购买了丰田皇冠车,随后店家根据身份证资料,登记了客户的姓名、住址和联系电话。
  “我的身份证被偷了,前来买车的人不是我,他手持的身份证是无效的。”夏航向客服人员说明。
  “没有关系,就算别人用你的身份证来买车,对你也不会有太大影响。”客服人员安抚说。
  夏航越想越觉得不对,“如果这辆车肇事,而车主是我,那岂不是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次日,他又致电丰田店,要求对方马上解决此事,对方告诉他,车辆已经不在他名下了。
  10月19日,夏航前往上海市机动车车管所,经查询,截至当日,他名下已经没有车辆了。
  “以我的身份,在我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买了一部车,又在我不在场的情况下,将车辆过户。”夏航觉得不解,也觉得可怕。

  主人:讨姓名权

  “购买车辆,难道不应该先出示身份证,销售方在确认持有身份证的是本人后,再谈下一步的动作吗?”当夏航以这个问题询问客服的时候,得到的答复是:“来买车的人跟你长得太像了”。“我不认为这是一个合理的解释。”夏航说,“况且6月29日,旧的身份证已经过期3个月。”夏航认为,4S店工作不到位,身份核实不明,导致了此事件的发生,他要求4S店赔礼道歉。但双方交涉失败。
  “我的身份无端被盗用,协助该行为实施的一方竟觉得自己没有问题。”夏航决定,以1元钱作为标底,将该4S店告上法庭,追讨自己的姓名权。

  车行:程序无问题

  中汽丰田销售经理高伟作为销售方,觉得这件事在程序上没有问题。
  接到夏航的投诉后,高伟调查了此事,查实车辆交易发生在6月29日。
  “当时有人要求购买丰田皇冠,并出示了身份证原件。”
  高伟回忆说,该身份证号以330开头,他还要求了对方出示社保卡。“因为我知道上海的都是310开头,我怕当中有什么问题。”
  客户拿出了社保卡,并以全额支付了车款32万余元,双方签订购车合同。“客户还说,上海牌照价格太高,要办理一个外地牌照。”在银货两清后,双方交易至此结束。
  “我们按照销售步骤在走。”高伟认为己方没有遗漏。
  高伟通过车辆的编号查询了这部车的行踪,发现如今落户在江西,但至于其他的信息,“我也查不到了”。
  “其实他没必要紧张的。”高伟说,“就算这辆车在他的名下,如果肇事,追究责任也只会追究行驶证持有者的责任,车主并不会受到太大的牵连。”高伟认为夏航完全可以打消顾虑。

  ■记者调查  “身份”无关痛痒

  龙吴路上的一家汽车销售店里,当记者在一辆轿车前站定时,销售员小李迎了上来,“看中我们什么车型啊?”
  “就这款。”记者顺手一指。
  “您真是好眼光。这款车是我们性价比最高的型号。”小李随后开始讲解车辆性能。
  “车子不错,但我只有外地身份证,可以买车吗?”记者问。
  “那您是否有单位呢?只要单位敲个章证明您在上海工作就可以。”小李说。
  看到记者摇头,小李再问:“那您是否有房产呢?”记者还是摇头。
  “那您只需要去街道办张居住证就行了。”小李支招。
  “这么麻烦。”看到记者面露难色,小李说:“我们也可以提供一条龙服务,帮您弄张假居住证,供购车时使用。很方便的。”
  云岭西路上的一家汽车销售店里,销售员告诉记者,虽然在购车程序上要求要出示身份证,但其实这个身份证是谁的并不是很重要。“现在很多人拿着别人的身份证也可以买车,过段时间过户不就行了。”销售员说,“老公用老婆身份证,父母用子女身份证,朋友用朋友身份证,这些我们都经常办理。”
  至于身份证的审查是否很严格,该销售员笑了:“那么严格干嘛,我们只要能做成买卖就行。”

  ■律师说法  身份安全受到威胁

  上海君悦律师事务所许海波律师对此分析说,在这件事情里,争议的焦点主要在于车行是不是存在过失。从法律角度来看,车行主要缺失了两项义务的履行:辨别义务和审核义务。
  用别人的名义去车行购车,并且购买成功,签订了购车合同,银货两清。这件事情从一开始就产生了很多相关的法律权利和义务。
  车行在买卖最初,就应该辨别身份证原件是否为本人持有,若非本人持有,那购买人是否拥有相关的授权书或者有证据证明已经取得了当事人的同意。在这些都没有得到确认的情况下,车行进行了交易,实际上是没有尽到有效审核的义务。
  而从夏航的角度来看,虽然这次“买车”并没有发生很多实质性的经济损失,但他的姓名权受到了侵犯,他的身份安全受到了威胁。一旦发生事情,随之产生的法律责任会有很多种情形,个中情况很难说清。
  “其实类似的事情还有很多,例如,大到去工商局注册股东,用别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最后转嫁各种纠纷;小到去店里买手机套餐,也用别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最后留下巨额欠款。”许海波说,“怎样保护我们的身份安全?这是一个需要思考的问题。”
  作者: □晚报记者周柏伊报道摄影何雯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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