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监察委、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等九个政府部门今天联合制定下发《2007年上海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将进一步加强整治和净化本市医疗市场,确保群众的健康权益不受侵害。 据市卫生局介绍,今年本市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力度将进一步加大,“假医”、“黑诊所”等八项被列入重点。 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重点是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无任何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以及借助虚假宣传、招摇撞骗或打着医学科研、军队、武警、中医的幌子误导和欺骗患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活动。 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清除医疗机构中的假医生。 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尤其是对外开放的部队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其他机构开展医疗执业活动的行为。 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性病、终止妊娠和接生等诊疗活动的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上述诊疗活动的“地下诊所”和未经审批擅自从事性病、终止妊娠和接生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严肃查处非法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及未经审批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擅自扩大或改变诊疗科目、擅自开展专项技术和引进国外医学新技术、新项目的行为。 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发布医疗广告及擅自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核准内容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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